以前,家裡有事,姑姑嬸子來,都是她和幾個姑姑嬸子說說笑笑,姑姑們也最喜歡她。
除了大姑,其他幾個姑姑對林初夏都沒有對林初春好。
林初夏就是個窩囊的,除了會讀書,什麼都不會。不會爭,不會搶,不會軟話哄人。
所以,她走了,媽才把林初夏嫁出去。
為什麼?
就是因為林初春知道,媽不喜歡林初夏。
林初春不想和林初夏去演什麼姐妹情深,一扭身,她進了王愛華和林衛東的房裡。
她得找她親媽哭訴哭訴,當初林初夏出嫁的時候,媽可陪嫁了不少東西,現在她要結婚了,她可是媽最喜歡的大閨女,這陪嫁,隻能比林初夏多,絕對不能比林初夏少。
還有,那丟的彩禮錢,林初春想來想去想不明白。
她明明分三個地方放的,還縫得好好的,為什麼三個地方的錢都會不見了,就算火車上小偷猖獗,那也沒道理將錢偷走又給她兜縫起來。
而且,還能把錢偷走,在裡麵裝上疊好的草紙?
她就算是個傻子,也是有知覺的。
有三百塊錢,林初春是親手縫進自己內褲裡的。冬天冷,她穿了內褲,又穿了秋褲,然後在秋褲上套上那個縫了錢的內褲。
這樣既不膈應,也能防小偷。
可千防萬防,那錢還是沒了,被人換了草紙。
開始,她真的以為是火車上那個熱情的,去深城進貨的大姐乾的。
可她翻來覆去地想,哪個小偷沒事乾,偷了錢還給你把草紙縫進去。
林初春把所有的人想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