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彆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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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的規定,介於多年來蕭家對蕭厭的撫養,蕭厭需要任職淩霄投資的總經理,並以其薪資和獎金進行償還,不僅淩霄投資的收益與蕭厭半毛錢關係沒有,這份打工合同的有效期限居然長達二十四年,和當時的蕭厭同歲。

更苛刻的還在後麵,合同裡提出了對股東權益的要求,蕭厭必須保證淩霄投資每年實現十個億的保底收益,如果低於保底收益,則需要蕭厭自行補齊。而一旦蕭厭違約,則必須一次性支付六十億的違約金用以償還欠蕭家的恩情並彌補淩霄投資的損失,相當於淩霄投資十年的最低淨利。

明麵上唯一對蕭厭有利的條款,是在蕭厭兌現合同要求的前提下,蘭馨夫婦必須讓渡全部的管理權且不能隨意開除他,否則作為對蕭厭的賠償,雙方的債權債務將一筆勾銷,彼此再無任何瓜葛。

如今再看,這座牢籠不僅困住了蕭厭,同樣也牢牢困住了蕭家。或許從一開始,蕭厭早就計算好了一切。

在淩霄投資日複一複的內耗和博弈裡,章鵬悟出了蕭厭對金舶的保護。

蕭家的小兒子,金家少爺的伴侶,淩霄投資的掌權人,坐擁金少爺全部資產的男人,這些名號無一不光鮮亮麗,所有人都以為蕭厭低調節儉,卻很少有人清楚他是真的拮據。

不動用金舶的資產,又給蕭家打著白工,說一句蕭厭是史上最慘打工人都毫不過分。

“蕭總,蕭董在會客室等您。”秘書敲門進來,知道蕭厭還有五分鐘開會,為難的說。

“你主持會議,我去會會他。”蕭厭吩咐章鵬。

蕭榮生去而複返,等蕭厭進了會客室,順手把門上了鎖。

蕭厭懶懶的靠坐在沙發上,等著聽他有什麼高見。

“蘭馨自然有她的考量,但你要知道,你是我的兒子,淩霄投資更是我一手創建,所以它隻能姓蕭。”蕭榮生暗示。

“蕭人傑也姓蕭。”蕭厭不屑的瞥他一眼。

“你知道我什麼意思,”蕭榮生習慣了蕭厭的不友善,但他此刻並不想和他吵架,於是耐著性子好言相勸:“你有實力把淩霄投資做好,就彆讓蘭家人鑽了空子。但如果蘭馨真的給你使絆子,狡兔三窟,也可以棄車保帥。我手上還有一家公司,淩霄如果真不成了,好歹有個退路。”

蕭厭盯著他,忽然笑了:“可惜了,我就喜歡魚死網破。”

“你!”蕭榮生怒不可遏,偏偏發作不得,咬牙警告道:“你彆太自視甚高了!蘭家真要對付你夠你吃一壺的,說到底咱們才是一家人,我總不會對你趕儘殺絕......”

“蕭榮生,”蕭厭打斷了他:“誰跟你是一家人?”

“你想拿我當槍使,背著蘭馨轉移資產,事後再一腳把我踢開,反正和我簽了合同的是淩霄投資,大可以禍水東引,對吧?”蕭厭直接撕開了他的虛偽。

蕭榮生的企圖被拆穿,惱羞成怒:“那還不是你逼我的!你當初如果肯和金舶要股份,用的著簽什麼鬼合同?陽關大道你不走,非要選黃泉路,還想拉我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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