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要挾(2 / 2)

這話立時讓秦婉的身子細細顫抖起來,她神色僵了片刻,溫柔的嗓音也變得生硬:“那你要我如何?我們的銀錢根本就不夠兩個人上京的!”

“所以你寧願陪他,也不願意和我住一個屋子?”駱寧沉聲問道,這是自他十五歲那次激烈爭吵後,他們之間第一次直白地提起這件事,他知道這是在她心裡最深的傷口上撒鹽,可他不得不這麼做,為絕後患。

“我比他還讓你惡心嗎?”

“我為什麼這麼做,你不明白嗎?”秦婉終於抬起頭來,眸中含了淚光,“你明知不是這樣,何必還以此激我?讓開,會被人看見的!”

駱寧一把握住她推拒的手,心尖卻不合時宜地一陣悸動,他們已經許久沒有過肢體肌膚的接觸,亦許久沒有靠得這樣近,近到他能聞到她身上清淡的體香,近到他一低頭就可以吻住她柔軟的雙唇。

“不許去找他,若讓我知曉你與他私下相會,我連夫子也不做了,一輩子就做個獵戶。”

“駱寧,你就隻會要挾我嗎?”秦婉泣不成聲。

駱寧的呼吸滯了滯,他也不想如此,可是,誰叫自己是她唯一的軟肋呢?誰叫她舍不下呢?誰叫她這麼好,好得讓他也隻想把最好的全都給她呢?

“我不攔著你,決定由你來做。”他放開了她的手,感受著掌心殘留的溫熱,“但我說到做到,你知道的。”

秦婉的胸脯劇烈起伏著,陽光慢慢偏移,越過駱寧的肩,將她眼裡的淚水折射出動人的晶瑩色澤,她忽然猛地用力,推開了身前的胸膛,快步往剛出來的院子回去,“砰”一聲重重關上了院門。

駱寧站在原地盯著那門看了片刻,深吸一口氣,轉身出了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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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君子,總要通五經貫六藝,才是完美。

駱寧自小聰敏過人,十歲出頭便已顯出天縱之才,通五經對他來說自不用說,但六藝卻並不齊,原因很簡單,因為窮。

秦婉日夜刺繡,歲歲養菊,也不過勉強支撐他的筆墨書籍,讓他學滿了禮、書、數,馬卻是決計買不起的,所以“禦”這項,他實無機會驗證。

“樂”倒是曾有機會補上,十五歲那年,他們曾得到過一張古琴,可惜他當著秦婉的麵,親手將琴摔了個粉碎,然後把碎木塞進了灶台裡,一把火燒成灰燼。

禮、樂、射、禦、書、數之中,還剩“射”一項,駱寧卻也頗為自負,雖然君子之射和他這射,其實是有點子區彆的,他的箭術純粹是為謀生之利。

他自十三歲起,就跟著鎮上的獵戶去山裡,到十五歲時,無論是箭術還是陷阱,都已青出於藍了。

再到了這兩年身量完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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