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 29 章(2 / 2)

這倒也是個辦法,沈靜想了想道:“那我就按您說的試試。”

沈靜買全了筆墨紙硯,先生的事又有了點眉目,回去的路上便帶了幾分輕鬆。

慎哥在家正默背《三字經》,就聽沈靜在外麵喊他,“慎哥,快出來!”

慎哥從房間裡一出來,就看見了沈靜手裡的書。

他一眼就看到了有一本是他眼饞了許久的《三字經》,當即就捧到了手裡,激動地捧著那本書轉了好幾個圈。

沈靜買書的時候原本是有些肉疼的,但是看著慎哥這副高興的樣子,又覺得這

錢花得也算值。

“彆光顧著高興,過來看看這筆墨硯台。”沈靜把慎哥叫過來,“原本我是打算買一套好的,可是身上沒帶那麼多錢。你先用著,等姐掙了錢再給你買好的。”

慎哥覺得擁有了一本《三字經》已經很幸福了,再看到這套文房四寶,掐了一把自己的胳膊才知道不是做夢。聽到沈靜這麼說,忙道:“姐,這已經很好了。”

慎哥確實是很知足,他把筆墨硯台捧到自己的房間後,先往硯台裡倒了點水,便小心翼翼的開始研起墨來。

沈靜買的隻是普通的羊毫筆,還不及廣賢的那支筆好使,但是慎哥下筆的時候格外認真,仿佛不是在草紙上寫字,而是在上好的宣紙上寫字一樣。

一張草紙寫完,慎哥獻寶似的捧到沈靜麵前,“姐,你看我寫的好不好?”

慎哥寫的是《三字經》的前麵部分,雖然寫出的字大小不一,下筆也輕浮無力,可是對於一個剛捉筆的孩子來說,寫的已經相當不錯了。

“慎哥寫的真好。”沈靜滿口稱讚道:“怪不得裡長爺爺說你頗有天賦。”

沈靜說完指著其中一個字道:“這個字念什麼,我好像在柳掌櫃的賬本上也見過這個字。”

“這個字是子不學的子。”慎哥說到這,忽然想起來道:“姐,我教你認字吧!”

沈靜笑了一下:“怎麼想起教姐認字來了?”

慎哥道:“裡長爺爺常說要溫故而知新,要是教姐認字,我還能多記一遍。”

“既然你教我還能多記一遍,那我從明天起就跟你學認字,不過我每天事情太多,一天教我十個字就夠了。”沈靜道。

一天認十個字雖然不多,但是慎哥自己也才認了一百多個字,這麼說來,他還得自己抓緊認字。

因此沈靜出去做飯的時候,慎哥便抓緊把新買的《三字經》攤開來,靠著自己的記憶,開始認字。

沈靜在廚房聽到慎哥一邊默誦《三字經》一邊摸索著認字,先彎唇笑了一下,繼而就開始剁餡,蒸慎哥愛吃的小籠包。

完午飯,慎哥就繼續用功去了。

沈靜把雞鴨喂完,何氏就從鎮上回來了。

“這一趟可把我渴死了。”何氏來祖屋以後,先舀了一瓢涼水,咕咚咕咚喝完,便交給沈靜兩百多文錢。

“明天我打算叫上你二叔跟我一塊去,今天我賣完點心,總感覺有人跟著我。要不是我見機得快,隻怕這錢就被人偷走了。”何氏說的心有餘悸。

大概是有人看她點心賣得好,便盯上了她賣點心的錢。若不是何氏機靈,隻怕那錢就真的被人偷走了。

沈靜道:“要不明天二嬸你在家歇一天吧!”

何氏忙搖頭道:“沒事,我叫上你二叔就不怕了。有你二叔在,沒人敢欺負我。”

韓老二老實歸老實,可是論起乾架,兩個小夥子也不是他的對手。

“我不是說這個。”沈靜道:“明天我想讓二叔陪我去一趟縣城。”

“你去縣城做什麼?”何氏問道。

沈靜笑道:“我想過幾天把慎哥送到私塾裡,去縣城也是想給慎哥買兩身好一點的布料。”

“既然要到鎮上讀書,去縣城扯兩身布料也應該。”何氏道:“既然你要你二叔陪著去縣城,我在家歇一天也成。”

何氏這兩天掙了不少錢,也想趁著明天鎮上過集市給兩個閨女扯身布料做身新衣裳穿。

“那就這麼說定了,明天我在家等二叔一起去縣城。”

何氏道:“知道了,回去我就給你二叔說。”

作者有話要說:  這道蛋羹的做法是出自高陽的《胡雪岩全傳》。裡麵也有一些關於美食的描寫,看來喜好美食的人,真是很多。

謝謝蒲公英的卷卷的地雷,麼麼噠!!!

最後,18點還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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