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請槍斃令(2 / 2)

還曾有一位狂躁症的天選者主動對詭異出手的,不僅死的很慘,還連累大夏國因為他的行為多承受了2.5倍的天災。

比起天選者的死亡,大家更害怕精神病對詭異的冒犯。

小王一進屋,李正就按捺不住的問道:“小王,10號是哪種精神疾病查出來了嗎?”

小王把手裡的資料遞了過去,道:“病曆上記載的是人格分裂,似乎本身的人格並沒什麼問題,但另一個人格十分殘暴,一出現就會傷人。”

李正問道:“意思就是現在的10號很有可能是正常人對吧。”

畢竟10號從剛開始進入這個世界,一直沒做出什麼過激的行為。

小王也不是很確定:“額……這個也是有可能的……”

於玄德直接拿過資料細細看了起來。

資料記載,三年前藍潼因為在街上突然持刀傷人被送進了精神病院裡,經此第一次檢查出了人格分裂的症狀。

她的父母不得已替她休學辦理了住院手續。

在精神病院待了不到一周的時間,藍潼就從精神病院逃回了家,回去之後,她家裡所有人仿佛人間蒸發了一樣再無蹤影。

這件案子當初在A市轟動一時,三個活生生的人憑空消失了,找不到任何下落。

作為唯一相關的人,藍潼自然被認定成了凶手,畢竟那天除了她,沒有人再進出過她們家。

她本人對這件事沒有任何的解釋,也沒有否認。

最後藍潼以殺害父母和弟弟的罪名被送上了法庭。

按理說正常人犯下這種罪早被槍斃了。

當時正逢大夏國律法改動,詭異世界和天災的出現導致大夏國人口日漸減少,孩子是國家的未來,官方不得已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進行了再一次的修改。

因為新的保護法出現,藍潼又恰好符合其中「未成年」和「精神疾病患者」兩種無法判處死刑的條件,法官隻能判處五十年有期徒刑。

進監獄半年,藍潼的第二人格幾乎一直霸占著身體,她犯過的禁令根本數不完。

獄警各種的阻攔和警告對她沒有任何作用,最後監獄長實在受不了了,再次向法院申請了槍斃令。

結果槍斃令還是沒申請下來。

說不上是運氣好還是藍潼命中注定不該死去,大夏國當時又改動了未成年保護法。

這次加上了一條,未滿十六歲不能處以槍斃,藍潼好死不死的離十六歲差幾個月。

監獄長人都麻了,隻能請求先將藍潼送走。

在監獄長的三申請之下,法官下令把藍潼送去精神病院進行治療,治療好了之後再送回監獄。

這一送就是兩年多。

兩年多過去,藍潼年滿十八,她的精神病獲得了很好的治療,另一個人格已經將近半年多的時間都未曾在出現了。

監獄所有人都在等著這一天的到來,他們迫不及待的要把藍潼接出來。

三請槍斃令。

精神病院打算這個月再進行一次病情觀察,如果病情穩定,就把她送回監獄去,沒想成還沒來得及病情觀察,藍潼生日當天就被選進了詭異世界裡。

“所以現在的10號應該跟正常人沒什麼區彆。”

聽到這裡,李正放心了不少。

於玄德說:“之前10號所在的監獄獄警們聽說她被選進詭異世界,二話不說買了一堆鞭炮去精神病院門口放了。”

李正笑了笑,“還行,隻要不出意外,10號應該也能活下來。”

小王問:“局長,鬼哥哥副本出現這件事已經上了公網熱搜,估計過不了多久,聯合國那邊就要來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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