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第49章(2 / 2)

但還是順利出發了,再出師到達金城後,他看見各鎮士兵都出於他的手下,等到擊退叛賊,取道塞外回來時,敵人騎兵遇到他都遠遠的避開,讓他有種輕視中原內外之心。

明萬曆二十年公元1592年正月21日,明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率領六科諸臣們鄒請預教明皇長子:朱常洛,合力上奏道“皇長子今以年滿二十一歲到達弱冠之年,當及早進行預教,請陛下不要在繼續沉浸於深宮之中…。”

此奏折一上,惹得明神宗:朱翊鈞,大怒,並摘疏中誤書的弘治年號,切責明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等人違旨欺君,將李獻可貶去一級,降為〈禮科左給事中〉調去外地,其餘的官員一律奪俸半年。

但是聖旨下達之後明內閣首輔:王家屏,以為明禮科左給事中:李獻可,等人所言甚切,所以拒不奉詔執行,並將明神宗朱批封還,致使明神宗大罵王閣老,無人臣之禮!

此時明吏科都給事中:鍾羽正,上奏稱“禮科左給事中李大人之疏,臣實讚同,願與李大人一同治罪。”

隨後明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就上奏道“言官可治罪,但預教必不可不行。”

這讓明神宗更加生氣,遂將明吏科給事中調往南方,明吏科都給事中與明禮科左給事中則一並以雜職發配邊疆。

再遇到明東閣大學士:趙誌皋,上疏論救,又遭皇帝陛下斥責。

接著都察院左右禦史、六科給事中,等多人紛紛抗疏諫爭,均遭懲處,朝堂驚駭,明神宗直接將明禮科左給事中:李獻可,為主的上奏之人革職除名,永不敘用。

2月10日,明寧夏衛總鎮副總兵:哱拜,因被人(明榆林衛兵備道副使:張繼芳)舉報吃

空餉?而受到了明寧夏總鎮巡撫:黨馨,的裁抑,其實吃空餉是小事,企圖招攬兵馬是大事,有造反的前奏。

長子明寧夏衛指揮同知:哱承恩,也因強占民女為妾,而受到明寧夏總鎮巡撫下令鞭打他二十下以示告誡。

就連明靈州守禦千戶:哱雲、明寧夏衛指揮使:土文秀,也因為其他原因而怨恨明寧夏總鎮巡撫。

恰好戍卒請求衣服、糧食,很久都沒有收到,故此明寧夏衛總鎮副總兵:哱拜,就唆使明寧夏衛總鎮左參將:劉東暘、明寧夏衛總鎮右參將:許朝,犯上作亂。

於2月18日辰時,糾集部眾發動反叛,殺死明寧夏總鎮巡撫:黨馨、明榆林衛兵備道副使:石繼芳,放火焚燒寧夏衛指揮所公署、劫奪符印、開庫發銀、釋放囚犯、搶掠居民,還殺死明寧夏衛遊擊將軍:梁琦、明寧夏衛守備:馬承先。

又強迫明寧夏衛總鎮總兵:張維忠,交出敕印,逼他自縊而死!

隨後明寧夏衛總鎮左參將:劉東暘,自稱為「寧夏衛總鎮總兵」奉明寧夏衛總鎮副總兵:哱拜,為謀主,明寧夏衛指揮同知:哱承恩,為「寧夏衛總鎮左副總兵」、明寧夏衛總鎮右參將:許朝,為「寧夏衛總鎮右副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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