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靈魂契約(1 / 2)

我欲乘風踏蒼穹 申易1 6610 字 4個月前

思索良久後,驚宇謹慎的說:“你是蒼龍,龍族中的四大王族之一的蒼龍。是上天遁地,呼風喚雨無所不能的強者。

現在鎮壓你的龍戒已經被我打拿走,七星陣也已破,隻要我撤去那枚銅鏡,你馬上就能呼風喚雨重回巔峰狀態了!”

光龍長歎一口氣,說:“什麼巔峰狀態?你就彆試探我了,我跟那枚愚蠢的戒指不一樣。”

驚宇好奇的問:“哦,怎麼個不一樣法?”

蒼龍說:“首先,我沒有龍戒的野心。我幫助魔族也隻是出於愛惜蒼生之心,並不是受他們蠱惑,也不是另有所圖。

其次,我被關在這裡,也是因為我甘心受罰。否則以我龍族的本性,即使被他們擊殺,也不可能被其鎮壓。”

驚宇不解:“你為何會甘心受罰!”

蒼龍說:“我本來打算以死明誌,跟他們血戰到底,可是仔細想想,我救了一批人,再殺害一批人還不如一開始不聞不問好。

再加上有高人指點,說我命中注定有此一劫。門口石碑上的詩就是那位高人親手所刻。龍戒也是那位高人用來鎮壓我的靈寶。

可愚蠢的龍戒認為虎落龍飛上九天是預示他得道成仙的。

幾千年過去了,我認為罪過也早已贖清,劫難也該結束了,所以我隨時可以離開!”

“隨時可以離開?”

驚宇心中咯噔一下,他試探的問:“既然你隨時可以離開,那你剛才為何還求我放過你!”

光龍坦然回答說:“我沒有野心,不代表不惜命。

我知道,憑你現在的本事,沒有任何辦法能再封印我。但為了自保,你會選擇放手一搏,和我拚命。對嗎?”

驚宇點點頭。

光龍繼續說:“即使我神通廣大,但現在我隻是能量體。你打不過我,但我也耗不過你,你有跟戒靈鬥爭的經驗,現在又握著專克我們龍族的靈寶龍戒,關鍵還死死扼住了我的七寸,所以真打起來我是九死一生!”

驚宇攤手說:“雖然你說的很坦誠,但是出於自保,我還真不想放過你!”

光龍說:“這我早就猜到了,所以我打算用龍珠換龍命,跟你簽一個靈魂契約!”

“龍珠換龍命?靈魂契約?”

驚宇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之所以這樣震驚,那是因為靈魂契約可不是隨便簽的。

靈魂契約是雙方以靈魂為介簽訂的契約,隻要靈魂不滅,契約一直存在。

靈魂契約分為本命契約、主仆契約和平等契約。

本命契約可以讓簽約雙方生死與共,一方死去另一方也活不了。所以,一般用於道侶之間的誓約或者死敵之間的相互製約,一生隻能契約一次。

主仆契約是以主仆關係簽訂的,通常是主人用來控住仆人的。主人若是死了,仆人必死無疑。但仆人死了,主人卻沒事。契約一旦解開,仆人也會死去。

平等契約如同名字一樣是較為平等的契約,不分主仆。簽約雙方通過靈魂契約可以達到心靈感應,一方若想害另一方,對方將會感知,並能通過契約之力保護自己。

看到驚宇的表現,光龍一愣,忙問:“你總不會不願意吧?”

驚宇說:“我也沒把握殺你,簽訂靈魂契約,相互限製是目前最好的選擇。

不是我不願意,是我簽不了。我不懂什麼靈魂法則,也不會靈魂契約之術。”

光龍說:“這靈魂契約之術並不是什麼高深的法術,這裡的古籍上就有記載。”

驚宇苦笑說:“嗬嗬,緣分啊!老天準備的這麼充分嗎?

我不明白,你為何非要簽什麼靈魂契約?

你現在是虎落平陽,龍降淺灘隨便找個理由搪塞我一下,等日後有機會再報這屈辱之仇不是更好嗎?”

光龍說:“龍戒的前車之鑒告訴我,你並不是一個好糊弄的人。

再說簽約是我主動提出了的,並不是你要挾我的,所以跟你簽訂平等契約也不是什麼屈辱之事!

關鍵的一點,你需要我把你送回地麵,我也不想平白葬送了這萬年的道行。所以為了不至於兩敗俱傷,這是我能拿出來的最大誠意!

而且最關鍵的一點,你和鎮壓我的那個人身上透露著同樣的氣勢,似乎是天命之子給人一種敬畏之感。

我猜想你絕非等閒之輩,而今天之事絕對是你的一場仙緣,就算我提前抱你的佛腿!”

光龍不俾不抗,思維縝密,話裡既有威懾也有安撫可誇讚。

讓驚宇大感意外,他心中暗想都是千年的狐狸,跟它玩什麼聊齋啊?

驚宇想到這裡,隨即說:“我誤打誤撞至此,說明我與你有這份緣份,能與蒼龍簽靈魂契約也是我的造化,說實話死拚對誰都沒有好處,所以我答應你了!”

驚宇在光龍的幫助下,在石龕上找到了一本古籍,開始研究起來靈魂契約之術。

驚宇發現靈魂契約之術,確實不是很難。雖然每種靈魂契約有各自的方法,但是步驟幾乎一樣。

首先是整頓一下自己的靈魂,驚宇練習了半天沒有效果。

驚宇嘗試了一下,這一步用清心育靈訣竟然比靈魂契約術上介紹的整頓方法更有效。

第二步就是啟動靈魂覺知,平時我們所見、所聞、所想和所觸其實都與靈魂覺知有關,隻是平時沒有用心去辨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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