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發型,也沒有抹得一腦袋上都黏黏膩膩的桂花油,看來自己說過的話,這小子其實還是聽進去了的。
嘿喲喲,這小子在村子裡人嫌狗不待見,到處招貓逗狗地,難道是因為有這麼個人,在身後給他撐腰?
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氣了。
打不過也沒關係,反正有空間在呢,弄死他,分分鐘的事兒。
薑英秀來了興致,打算先憑著自己的身手、速度和力量,跟這個人過過招。
她之前一直覺得,自己依靠空間改造過的身體,跟一般人計較,頗有幾分身高八尺的壯漢,拳打南山幼兒園,腳踢北海敬老院的羞恥感。
而這個一身乞丐服的家夥,看起來就是個功夫很深的練家子。
這種人欺負起來,十分順手。
而且最關鍵的是,一丁點兒心理負擔都沒有!
薑英秀把盆子往地上一撂,就三步兩步飛奔到那個人麵前。
麵對麵地站好了,才看清那人的模樣。
噫!
竟然很有型麼!
刀砍斧削的臉頰,濃鬱的眉眼,挺直的鼻梁,上半張臉看著似乎有點兒臟,而下半張臉,又被一把蓬蓬的大胡子給遮擋得嚴嚴實實的,不知是純天然的,還是後天化妝的效果。
他那一身棉襖棉褲,幾乎比薑英秀身上這一身兒還破。大襟兒上、袖子上、褲腿上,都有好幾個破洞,棉花都露出來了。
而且還臟兮兮的。
怪不得薑英秀第一眼看到他,就留下了個乞丐的印象。
薑英秀笑眯眯地說道:“練練?”
那人也不廢話,乾脆點頭:“好。”
薑英秀再次笑眯眯地說道:“換個地方吧,這裡人來人往地,不大方便。”
那人再次乾脆點頭:“行。”
薑英秀笑得更開心了:“那你等我一下啊!”說完,就把木盆送了回去。一眨眼的功夫,就返了回來,對著那人揮了揮手,招呼了一聲:
“走吧!”
然後就從薑家大院兒大門口往村子西邊兒跑。
西大泡子那邊格外冷一些,今兒個大家夥兒都帶著孩子去鎮上看花燈了,平時喜歡在西大泡子玩兒的孩子們,這會兒肯定也都不在。
所以,那裡應該是個理想的地點。
薑英秀沒把速度放開,隻用了比正常人稍微快一些的速度,跑了過去。
那人也蹭蹭蹭地追了上去。
速度並不比薑英秀慢。
薑英秀忽然想起來,自己力氣很大這件事,算是過了明路了。但是跑得非常快這件事,還是不要太早暴露比較好。
底牌這種東西,多多益善。平時留得多一點,用出來的時候,也更容易出人意外一點。
於是,她隻是中途稍微提速了一次,發現那人也提速了一次,卻依然能夠跟上她,也就罷了。
並沒有為了壓倒那個家夥,就把自己真正的速度發揮出來。
“小平頭兒”崔六九呼哧帶喘地跟在後頭,他已經使出來了吃奶的勁兒了,但是還是追不上前麵,氣定神閒地就跑得能把野兔都給攆得暈頭轉向的兩個家夥。
薑英秀和大胡子幾乎同時,跑到了西大泡子的冰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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