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做出決定,淩風便迅速行動。
他用男子的屍體將房門緊緊卡住,然後悄悄走出房間。
展現在眼前的是如同九龍城寨般錯綜複雜的街道。
破敗的建築密集地排列,如同雞籠,房間無序地堆疊,形成了一片迷宮般的巷道。
淩風隱入這片迷宮之中。
***
“該死!怎麼真的是個覺醒者?運氣怎麼這麼背?”
淩風在一輛由鋼板拚湊的裝甲巴士裡低聲自語。
他殺的那個男子的哥哥,確實是一位真正的覺醒者。
而且不是普通的覺醒者,是B級的。
即便是F級覺醒者的追捕都已生死攸關,更何況是B級這樣的高手。
在新帝都,B級覺醒者也不過百人左右。
對普通人來說,B級覺醒者就像是貴族般的存在。
如果被抓住,後果遠不止死亡那麼簡單。
那個覺醒者因為弟弟的死而怒火中燒,正緊追不舍。
在那人看來,不管弟弟先去偷淩風的東西是對是錯,那畢竟是他的弟弟。
弟弟竟然死在淩風這種人手裡,這讓他無法接受。
‘今天我雖然狼狽逃竄,但你給我記著,我一定會報仇的,李誌龍。’
追殺淩風的覺醒者名叫李誌龍,是一位精通雷電魔法的覺醒者。
即使在所有魔法中,雷電也以其強大的威力而著稱。
在B級覺醒者中,他屬於頂尖的存在。
和淩風一樣,李誌龍對貧民窟了如指掌,因為他也是從貧民窟出來的。
他徹底排查了淩風可能藏身和逃亡的地點。
淩風最終被迫上了這輛巴士。
這是一輛從新帝都貧民窟,開往晶石礦場的裝甲巴士。
一旦離開新帝都,即便是實力強大的李誌龍,追蹤過來也不會那麼容易。
‘沒想到會有這一天,我自己坐上這輛車。’
淩風咬了咬嘴唇。
貧民窟之外是一片沙漠。
紅色的沙子一望無際,連一根草都看不見。
在這片燃燒的紅沙之下,潛藏著各種未知的危險。
沙下藏有沙蟲和沙甲蟲,沙漠表麵則活躍著火狼、大角鬣狗等各種危險生物。
還有專門襲擊往返新帝都商隊的拾荒幫派出沒。
無處不是危機。
這就是為什麼貧民們寧願過著艱苦的生活,也選擇留在貧民窟。
不知何故,那些野獸總是避免靠近新帝都。
至少,在貧民窟附近,被野獸攻擊的風險會小一些,這也是淩風堅持留在貧民窟的原因。
但現在,李誌龍盯上了他,貧民窟已不再安全。
“該死!要是我也能成為覺醒者就好了……”
一百年前,地球變成了無儘的沙漠。
超過九成的人類滅亡,幸存者在沙化的廢墟上掙紮求生。
那時,覺醒者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仿佛是為了那一刻而生,一些幸存者覺醒了未知的力量。
有的人身體變得更強壯,有的人能夠使用魔法。
他們被稱為覺醒者。
覺醒者成為了新世界的統治者。
在新帝都,即便是低階覺醒者,也能享受到特殊待遇。
相比之下,淩風這樣的平民則無足輕重。
就算他消失了,也不會有人關心。
最終,淩風選擇了前往晶石礦場的巴士。
晶石礦場位於新帝都七十公裡外的獨山。
那裡開采的晶石專供新帝都使用。
晶石中提取的能量,是維持這座巨型城市新帝都運轉的關鍵。
但開采晶石需要大量人力。
礦洞狹窄且擁擠,礦工不得不親自揮動鎬頭。
由於環境惡劣,礦工死亡率極高。
因此,勞動力始終短缺。
在這種情況下,新帝都對願意前往晶石礦場的人不問身份,直接放行。
淩風就是利用這一點,登上了前往晶石礦場的裝甲巴士。
‘無論如何,我都要在晶石礦場生存下去。然後,我要向李誌龍複仇。’
淩風凝視窗外,心中燃起堅定的決心。
此時,巴士上已經擠滿了人。
都是礦工。
“嘿,小子!你也是去礦場的?”
坐在淩風旁邊的男人開了口。
他身材魁梧,正是那種自願前往礦場的典型壯漢。
淩風回答時帶著一絲尖銳。
“怎麼?”
“小子,眼神挺凶啊。不過到了礦場可得小心。”
“為什麼?”
“那裡可有不少人盯著像你這樣的瘦弱小子。嘿嘿嘿!”
男人眼中閃過不懷好意的光芒,上下打量著淩風。
‘這個混蛋。’
淩風清楚那眼神背後的含義。
在貧民窟,對男性有欲望的人不在少數,他也曾是那些人的目標。
淩風身材瘦削,容貌俊美。
如果不是他的警覺和凶狠,他可能早已多次遭受侵犯。
淩風手指輕輕摩挲著袖中的匕首,考慮著何時給旁邊的男人一點顏色瞧瞧。
即使不取他性命,至少也要讓他吃點苦頭,讓其他人不敢小覷。
這是底層生存的法則。
但淩風的思緒並未持續太久。
裝甲巴士開始啟動。
巴士很快駛離了新帝都貧民窟,駛入沙漠。
車窗外無儘的紅沙海洋讓車上的乘客們感到震撼。
就連剛才還在色眯眯看著淩風的男人,麵對這廣闊的沙漠景象,也張大了嘴巴。
裝甲巴士在這片遼闊的紅沙海中猶如一粒塵埃。
淩風自言自語。
“應該能安全到達礦場吧?”
說出這句話後,他立刻後悔了。
這張該死的嘴。
紅色的沙浪在巴士後方猛烈翻騰,似乎有什麼東西在沙下狂奔。
一條巨大的沙蟲正在追逐巴士。
“媽的!這附近不應該有沙蟲的。”
話音剛落,一條沙蟲的龐大身軀衝出沙麵,如同流星一般撞向裝甲巴士。
嗖!
整個場景在淩風眼中仿佛慢動作般清晰。
‘草!沙蟲還會飛?!’
砰!
巴士遭受了巨大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