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攤前鬨事(2 / 2)

“老板,上次買的蝦尾家裡人都很喜歡,今天我們想多買些回去。”上次來買蝦尾的姑娘名叫小琴,她那次將龍蝦尾帶回家裡,原本對像蟲子一樣的龍蝦尾避之不及的家人,在她的強烈建議下都淺嘗了一口,之後便紛紛臣服在了蝦肉的美味中。

跟著小琴一起過來的姑娘是她的妹妹,這會兒看著麵前一大鍋麻辣鮮香的龍蝦尾,饞得直流口水,她從腰間掏出一個繡花精細的荷包,將裡麵的銀子都倒了出來,“老板,我們想買四斤蝦尾,這是銀兩,老板你數數。”

林歡接過銀子,大致數了數,一共是四十文,這姑娘算是回頭客了,她便給她打了個折,拿出其中的幾文錢遞了回去。

“姑娘是小攤的第一個顧客,又是回頭客,原本今日是不該打折的,但是姑娘買得多,就還給你打八折。”

小琴一聽,臉上露出些欣喜的表情,開始還有些不好意思收,但在林歡的勸說下才將退回來的錢放回荷包。

“那就謝謝老板,但我也不能白享優惠,下次過來我給你多帶些顧客,幫你宣傳宣傳。”

林歡現下最缺的便是宣傳渠道,能有老顧客幫忙做免費宣傳,她自然是樂意至極,跟兩人道謝後她將龍蝦尾打包好交給兩位姑娘。

今日的第一單就是個大單,算是個開門紅,接下來的幾單生意也算順利,林歡特意記了下今天來的回頭客人數,雖然不多,但也證明這龍蝦尾在這邊還是有市場的。

林歡正給一個顧客裝蝦尾,這時候一個穿著深藍色衣袍的男子背著手朝著這邊趾高氣揚地過來,路過前麵幾個攤子時,他停下腳步挑挑揀揀幾下,拿起幾個物件看了看,而後動作嫌棄地將東西丟回攤子上,繼續背著手四處打量路上的小攤,他身後跟著幾個小廝模樣的人,個個手裡都拿滿了東西。

那男子走到林歡攤子前時,往她鍋裡一瞧,隨即就露出了厭惡的表情往後退了一步,像是對鍋裡的東西避之不及,“你個惡心的老板,居然敢在這條街買蟲子,不知道本少爺我平日裡最討厭這些東西嗎!來人,給我把她的攤子砸了!”

林歡被他這突然地叫嚷嚇了一跳,剛剛買東西的顧客連打包龍蝦尾都忘了拿,急急忙忙地就逃離了林歡的攤前。

林歡本想追過去將他叫住,卻不想幾個小廝已經在男子的一聲令下將手裡的東西放下,一個個擼起袖子就要往她的攤子砸。

“你們乾什麼?破壞彆人東西可是犯法的!”林歡將攤子護住,表情憤怒地朝著麵前的幾個人喝道。

還有沒有王法了,居然會有這樣的地痞無賴。

哪知男子一聽,表情輕蔑地抬手示意幾個小廝住手,他往前一步剛想給不知好歹的林歡普及普及法律問題,但是看到鍋裡的東西後立即又退了回去,“犯法,你去問問那個官府敢說我金華辰做的事犯法?我們金家說的話,做的事那就是王法!”

沒想到自己營業第二天就遇上了來找茬的,林歡氣憤歸氣憤,但眼下最不是正麵起衝突的時候,她細細打量了一番眼前的男子,這人衣著華貴,說話做事卻沒有半點大家風範,直覺是那位大戶人家養歪了的傻兒子。

她抿了抿嘴,盯著男子的眼睛,臉上露出些嘲弄的笑,“你方才可是說我這鍋裡是蟲子?”

金華辰撇了撇嘴,臉上表情嫌棄,“你這賣蟲子的惡心女人不要同我講話。”

林歡對他的話置若罔聞,接著道:“我還以為像金家這樣的權貴,在吃食方麵自然是該見多識廣,卻沒想到堂堂金家的少爺卻是連這香辣龍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