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跟著獄警,被送到屬於他的號子,211室。
此刻正是放風時間,號子裡沒有其他人,但從床位上的標號上看,他有室友。
放好自己的被褥,李昂趴在欄杆上朝外看,除了幾個新人之外,其他犯人此刻都在操場上放風。
他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
被當做替身,關進這個監獄,他沒有任何辦法,早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當初他就不會通過那條好友申請。
可是,他們是怎麼發現自己跟路虎車上那個人十分相似,又在極短時間內找到自己的?
甚至,還輕易就讓安索爾以及弗裡茨這兩個跟自己相處多年的同事,將自己迷暈,送來當替身押送進監獄之中。
他現在能確定的就是,對方的確是要自己當替身,並不是要自己的性命,否則,弗裡茨衝鋒槍裡的子彈,肯定已經在自己的腦袋裡了。
那也就是說,那個裡昂不會讓自己死,至少目前,他並不是要自己的性命。
甚至可能,他需要自己活著,在這監獄裡代替他活著!
李昂腦子裡飛快想了很多,他得了解自己的處境,墨西哥有多亂,他是清楚的。
否則安索爾也不會花錢請弗裡茨這些人來做安保工作,而即便有安保人員在,項目上依舊時常會遭遇偷盜情況,平時李昂也基本不外出,隻呆在項目上,以確保安全。
可誰能知道,他會被關進這個臭名昭著的洪高監獄之中。
“嗶嗶——”
警笛聲響起,放風時間結束!
操場上的犯人,在獄警槍口的威懾下,紛紛乖乖回到自己的號子裡。
隨著鐵門打開,李昂看到了自己的室友,一個白人,身材略顯矮小,頭發淩亂,穿著跟自己體型明顯不相符的衣服。
看到自己有了新的室友,麥克很熱情地打招呼。
“嘿,菜鳥你好啊!”
他一副老成的模樣,看著年紀不大,在這監獄裡卻好像已經呆了很多年,是個十足的老人了。
“你好。”
李昂簡單回應。
在這種地方,他不敢相信任何人,不敢掉以輕心,哪怕麵前的是個看似瘦弱的家夥,哪怕他有把握,在對方有什麼襲擊動作的瞬間,就將他放倒!
克洛斯說過,不允許在監獄裡鬨事,否則,後果很嚴重。
李昂表情看著很嚴肅,皮膚黝黑,眼神裡滿是戒備,見他如此警惕,麥克卻是笑笑:“第一次進來?”
“你知道我是誰麼?”
沒想到,李昂並沒有回答,反而盯著麥克問道。
“我不知道你是誰,但我知道,你肯定是無辜的。”
麥克攤開手,“第一次進這裡的人,都覺得自己是無辜的。”
他不認識自己,李昂從麥克的眼神中,判斷出這一點。
可能安排一個替身代替自己坐牢,難道那個裡昂不是什麼大人物?不可能吧。
幾句簡單交談,李昂知道了對方叫麥克,來自蒂華納,不過二十歲的年紀,卻是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而他的五年刑期,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甚至,麥克告訴他,在這所監獄裡,還有被判處一千多年刑期的重刑犯,什麼毒販、軍火商,還是黑幫頭目、殺人犯,在這裡並沒有什麼特彆。
在這個關押三千多名犯人的監獄,叫裡昂的沒有三百也至少有一百人了。
在李昂看來,那也就是說,這裡沒人知道自己是替身,或許有人知道也根本不在意,自己能成為替身被人送進來代替坐牢,那就意味著肯定還有其他人,也有這種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