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門開了,阿德裡安恭恭敬敬地請大家進鎮。
張經義見他現在乖得像個鵪鶉,心裡不禁好笑,低聲對艾斯道:“神父,你明明是黑暗教廷的牧師,怎麼搞起光明教廷那一套,也很熟悉的樣子?”
艾斯低聲道:“光明之神巴德爾,與黑暗之神霍德爾,在神話裡是一對孿生兄弟。《光明聖經》與《黑暗聖經》也是一對孿生兄弟,可以說是一模一樣。隻要把聖經裡的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都簡稱為‘神’,那麼兩本聖經就會變成一模一樣。”
張經義咦了一聲,仔細一想,果然,剛才艾斯說話,並沒有說“光明之神”,而是隻說了一個“神”字。
他說的其實是黑暗聖經,但聽在阿德裡安耳朵裡,卻是光明聖經。
他這樣究竟算不算瀆神?大概、也許、應該不算吧?
艾斯道:“所以,我要偽裝成光明教廷的牧師非常容易。”
張經義:“照你這樣說,光明教廷的人偽裝成黑暗教廷的人,豈不是也很容易?”
艾斯輕歎道:“是的,非常容易,但他們不屑於這樣做,甚至引以為恥,在他們的內心深處覺得,光明比黑暗偉大了一億倍。”
張經義攤手:“光明真比黑暗偉大?我可不覺得!有光的地方必有黑暗,光與暗本就是相對應的,還沒有誰比誰偉大一說。太陽那麼牛比,也隻能把地球照亮一半呢。”
艾斯大喜:“像您這種見識卓越的人也覺得光明與黑暗是不分高下的麼?那可真是太好了。實際上,咱們黑暗教廷從沒覺得自己比光明教廷更偉大,我們是多神論的教派,能接受彆的教派與自己並存,隻有光明教廷一門心思的想把彆的神都說得一文不值,將所有的神明都踩在腳下,唉。”
張經義:“十六年前就是這樣了嗎?”
艾斯搖了搖頭,輕歎道:“十六年前並不是這樣,那時候我們還親如孿生兄弟,我還與光明教廷的牧師交過朋友,經常在一起討論聖經,直到烏古曼泰上台之後……一切都變了。”
張經義嘿地笑了一聲,心想:果然!
說話間,阿德裡安已經將他們帶到了城鎮的中心,這裡有一條小小的商業街,街道兩邊開著各種各樣的店鋪。
塞維趕緊招呼狼人們,先把雪橇車拉到牆角,然後變身回人形,把車上的亞麻布全都卸下來,開始擺攤……
他這一搞,艾斯和張經義都笑了:“狼人果然是不會做生意的呢。”
塞維:“擺攤賣不對嗎?”
張經義:“你要是隻有幾匹布,擺個地攤賣掉是沒問題的,但伱運了整整四車來啊。擺地攤毫無意義,隻能找一個本地商人,低價批發給他。”
塞維:“啊?低價?不乾!”
張經義指了指旁邊一個賣布匹、做衣服的店道:“走,咱們去和那個店談談吧。”
兩人鑽進店裡,隻見裡麵的布匹並不多,主要就兩種,亞麻布和棉布,也就兩三卷,可憐巴巴的模樣。
很明顯,這種邊境小鎮的人類也不富裕。
布匹在這個時代屬於昂貴的東西,邊境小鎮的布匹店根本不敢進多少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