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商道:“神父來西荒鎮還不久,還不知道咱們這裡的情況。西荒鎮農業不發達,沒有種植棉花和亞麻,以前一直通過采藥、打獵,然後用藥品和獵物到陽光城換取布匹。”
“去年,吉爾尼斯鎮的狼人突然來到西荒鎮,還帶來了他們織的亞麻布。”布商道:“狼人們織的亞麻布織工很不錯,價格還便宜,我就不再從陽光城進貨了,反而從狼人們那裡進了貨之後,賣到陽光城去。”
布商咧嘴笑:“靠著這個,我賺了不少。”
格拉斯心中暗叫詭異,不過,這種生產上相關的事,他興趣也不是很大,他的心思更多的還是在權謀、傳教、地盤、剿滅異教徒等等亂七八遭的東西上。
聽完了也沒放在心上,而是將話題一轉。
“從陽光城到西荒鎮的這條路上,有山賊出沒嗎?”
布商點頭:“有的,偶爾會有哥布林跑出來搶劫,食人魔偶爾也會出現。不過,它們都笨頭笨腦的,連埋伏都埋伏得不專業,我請了獵人隨行,遠遠地就能發現它們,饒個道,或者快馬加鞭讓馬車衝過去就行了。”
說到這裡,他車隊旁邊跟著一個獵人,向著格拉斯揮了揮手,微笑道:“神父,我就是那個獵人。”
格拉斯轉頭看向獵人,他知道獵人這種職業,他們都會一個叫做【鷹眼術】的技能,可以將視野距離拉得很遠很遠。
厲害的【鷹眼術】能看5000碼遠,新手入門的【鷹眼術】也能看2000碼遠,實在是厲害。
而且,他們這種遠視,不同於普通人的遠視。
普通人站登高望遠,也能看出幾千碼,但是遠處的東西極小,看不清楚。
獵人卻能用【鷹眼術】將幾千碼外的東西,拉近到麵前來看。就像雄鷹能在幾千米的高空,看清地麵上的一隻小兔兔耳朵上的一根白毛。
非常牛逼的技能。
格拉斯對著獵人點了點頭:“你在這條路上,看到過多少山賊?”
獵人:“那可就老多了,哥布林起碼看到過幾十次,食人魔也遭遇過五六次,還有蜥蜴人、狗頭人……這裡畢竟是王國邊境,不是中土世界,這邊的山匪路霸可多了了。要不是我眼睛瞪得大,小心警惕,這條小命早就沒了。”
格拉斯:“有人類山賊嗎?”
“有!”獵人道:“人類是最麻煩的,他們躲起來的時候,我用【鷹眼術】都極難發現,非常危險呢。”
格拉斯:“人類山賊的規模大嗎?”
這一次獵人搖了搖頭:“不大,都是小股山賊,您也知道,山賊的規模是不可能大的,幾十個人還好,要是有幾百人,那就一定會引來貴族老爺們的圍剿了。”
這話在理。
格拉斯轉頭看向了運輸隊,一臉的鄙視:“你們碰上的山賊是小股的吧?”
運輸隊:“是的,也就十來個人。”
格拉斯回頭看了一眼自己身後的近兩百人的騎士團,這收拾20個山賊還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