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算計(2 / 2)

他就算當個大隊會計,村裡人不認他,他算老幾?

他想搞運動,沒人配合他搞誰?

於是他就拿自己叔叔開刀,想清算當年開客棧、大車店,當地主少爺的事兒。

當然他跟陸老爹說得好聽,就是走個過場,讓他混個政績出來指不定就去公社當乾部了呢。

方荻花氣得

給陸大伯拍了封電報,陸大伯電話打到公社把大兒子罵了個狗血淋頭。

不過他死性不改,不讓挖根子就找彆的毛病,又說不讓養雞種菜又說要平墳地、禁止祭祖什麼的。

最後大隊乾部看不過眼刺了他兩次,他這才老實點。

要不是他有個在首都當大乾部的爹,鬼才讓他當會計!

比起陸老爹的業務能力,他提鞋都不配!

誰好好的跟著親爹在首都享福,能突然灰溜溜滾回老家來?

嘴上吹牛說住不慣首都,吹不慣那裡的沙塵暴,吃不慣那裡的臭豆汁兒,屁嘞,肯定是被趕回來的!

大隊支書翻著老白眼,抽著煙卷,不搭理他。

陸紹材看大隊支書和大隊長都不附和他,頓時訕訕得很沒勁,假裝翻了翻陳年舊報紙,再把各生產隊報上來的賬目胡亂弄弄,腦子裡卻在盤算:二叔這是想開了,承認三弟沒了?那喪事兒……可得大辦,到時候自己這個大堂兄當主持,不得多收一大筆喪事禮金?

縣裡乾部來不來?來的話自己是不是能趁機巴結巴結?

縣裡不來,那公社書記和主任肯定得來,到時候自己好好恭維恭維。

其他不少人得來吧?他們不能空手來,肯定得帶禮金吧?

這個禮金是不能給二叔的,自己主持就讓自己婆娘和兒子收著,回頭可以給大兒子當聘禮娶媳婦。

他想得很好,壓根兒就沒把大隊長說的“陸老爹要求喪禮簡辦不舉辦追悼會隻要墳地”這個事兒放在腦子裡,他隻按自己以為的來設想,越想越覺得可發財的機會不少。

陸紹棠可是烈士,追悼會收一筆,那頭七不得上墳?以後清明節不得掃墓?

縣裡公社不得定期往陸家送撫恤品?

彆的不說,一年給五十斤白麵、十斤油、十斤肉、幾斤棉花、兩匹布不算多吧?

他越想越得意,坐在椅子上身體後仰,穿著皮鞋的腳搭在破舊的辦公桌上,得意的時候兩隻腳一點一點的,椅子就往後仰得隻有兩條後腿著地,發出不堪重負的吱嘎聲。

老支書氣得起身背著手拉著臉哼哼著走了,他娘的,咋不摔死個癟犢子!

*

從陸家莊去縣城雖然有四十多裡路,可方荻花力氣大,騎車快,林姝覺得沒多久就

到了。

這要給自己,怕不是得騎兩三個小時?

這差距。

關鍵人方荻花臉不紅氣不喘的呢。

方荻花不是那種進城緊張得嘴巴跟被萬能膠粘住一樣張不開,更不知道邁左腿還是右腿的鄉鄰們,她見人先打聽新華書店在哪兒,直接趕過去一點都不浪費腳力。

林姝:“娘,咱先去醫院。”

方荻花:“書店近,就擱眼目前兒呢。”

這時候新華書店樸樸素素兩間小門麵房,門口還擺了小人書攤兒,有四五個小孩子坐著小板凳在那裡翻書看。

林姝知道婆婆屬驢的得順毛捋,得,那就先買書。

她瞅著這時候的流行連環畫也新鮮,家裡都沒呢。

陸家也有書,不過是陸老爹當年留下的老式兒手抄本,都是一些傳統書籍,幾乎沒有帶畫的。

試問哪個小孩子能拒絕這種帶畫兒的小人書呢?

她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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