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聽夏長得好,還是大學生,如果能嫁給楊聽夏,於春豔想想就會笑。
孟萍嘖了一聲,“你沒看到聽夏的反應那麼大麼,現在追上去,隻會讓他更討厭你。走吧,我們先回去。”
於春豔不甘心,但楊聽夏已經走遠,現在想去追人也不行了。
她跟著孟萍回到招待所,剛關門就板著臉道,“我可告訴你,是你答應我爸,讓我嫁到城裡來,我爸就和你離婚。如果我不能嫁給楊聽夏,你就一輩子待在小山村吧。”
孟萍跟著鐘
慶華被下放後,實打實地過了兩年苦日子,每天下地種田,還吃糠咽菜,住的還是破土房子。
忍了兩年,她實在忍不下去了。
好在她有點姿色,於春豔的爸爸是生產隊大隊長,對她有那麼點意思,和鐘慶華離婚後,她就和於春豔在一起了。
那會的孟萍很清楚,她沒有其他地方可以去,寄回家的信都石沉大海,說明家裡並不原諒她。
所以她選擇跟於春豔爸爸生活,剛開始兩年,因為於春豔爸爸有實權,她的日子也還不錯。直到七六年後,時代發展越來越快,她每次進城看到彆人的生活都很羨慕,不再甘心待在小山村。
孟萍開始和於春豔爸爸鬨離婚,一開始於春豔爸爸是不同意的,後來看孟萍鐵了心要走,便提出條件,讓孟萍把於春豔嫁到城裡來,就同意離婚。
而孟萍能想到的,就是自己的三個兒子,還有哥哥家的兒子。其他的人,她也不認識,這才帶著於春豔來平城,想著如果能修複關係就更好了,等她離婚後也能幫幫她。
隻是孟萍沒想到,回到平城的這段日子,她一直在碰壁。
“春豔啊。”
孟萍看著坐沒坐相的於春豔,長歎一聲,“我不是和你說了,姑娘家要有姑娘家的樣子。矜持,你懂什麼是矜持嗎?”
“之前我教你的那些,你見到聽夏時,怎麼都忘了?”
“我……我可學不來你那些狐狸精做派。”於春豔是全都忘了,看到楊聽夏時,一心想嫁給楊聽夏這種大帥哥,她哪裡還記得住孟萍教的那些東西。
孟萍:“你!”
“我什麼我?我說得不對嗎?”於春豔撇嘴道,“我媽才死了一個月,你就和我爸勾搭上。這麼些年,我爸對你可不錯,你卻要離婚。既然要離婚,就拿出點誠意來,反正我非聽夏不嫁。”
說到楊聽夏,於春豔的唇角又勾起笑意,“他長得可真好看啊。”
孟萍有種爛泥扶不上牆的感覺,原想著是借著血緣關係先和兒子們打好關係,到時候再介紹於春豔,便不會被反感。
現在聽夏那個樣子,怕是很難辦。剩下兩個兒子,又不在平城。
如果於春豔嫁不出去,她就離不了婚。在小山村那種地方,要是於春豔爸爸真不願意離婚,把她關起
來,村裡人也會幫著打掩護。
她是真的,不想在小山村呆一輩子。
哎。孟萍在心裡歎了口氣,她怎麼就那麼倒黴呢?
原以為跟著留過學的鐘慶華能過好日子,結果鐘慶華被下放,後來跟了個農村人,她才不想一輩子待在農村。
趁著自己還不是太老,還有機會搏一搏的時候,她得為下半輩子做打算。
就算是勸不動聽夏,那也有其他辦法。總而言之,孟萍為了離開小山村,什麼都願意做。
另一邊的徐瑤和楊聽夏重新買了汽水,回去的時候,楊聽夏特意讓徐瑤彆提到孟萍。
楊聽夏:“家裡人忙著裝修店麵,正是高興的時候,我不想因為她的事,影響大家心情。”
“還有,剛剛謝謝你幫我說話。”
“二哥和我客氣啥,我們是一家人,就該互相幫助呢。”徐瑤笑著道,“你說的我記住了,如果你覺得心煩,可以去朋友家住一段時間。”
“我沒有朋友。”楊聽夏是真的朋友,他的娛樂就是看書,平常也沒社交的習慣,所以身邊沒有親近的朋友。
他會玩的,也隻有家裡的兄弟姐妹,和兄弟姐妹的朋友。
聽楊聽夏這麼說,徐瑤又有了想法,“那去朱旺家吧,他家那麼大,又隻有他和他爺爺奶奶。你和他也熟悉,搬去那裡,你可以安安靜靜地看書,其他的事就彆管了。反正孟萍是要找你們哥三,隻要你躲起來,我就不信她有錢一直住招待所。”
楊聽夏:“這個嘛,讓我想想。”
“沒事的,朱旺也會很高興有人陪他。”徐瑤和朱旺一塊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