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視若珍寶的他彆人棄之如敝履?
如果要有一個“人”陪伴在他身邊,那個“人”為什麼不能是祂?
於是祂成了她。
她知道他的全部,他喜歡什麼樣的姑娘,喜歡吃什麼菜,她全都知道。
於是她的樣子就是他喜歡的樣子的完美加強版。
她還給自己起了個名字,就是那個大學時陪在他身邊,後來又離開他的姑娘的名字。
安婉瑩。
她想要見到他,想要得到他,想要安慰他,想要抱著他,想要給他做他喜歡吃的菜,想要讓他不要再露出難過的表情。
但她沒有機會。
她隻能看著他。
終於,又過去了二十多億年。
他二十七歲了。
她會因為他求職成功而一起開心。
她會因為他工作不順而一起難過。
她會陪他一起傷心,陪他一起高興。
但她不會陪他流淚,因為她流不出眼淚。
也許再過上百億年,他就會“去世”吧。
到時候她還有什麼呢?
從她“醒來”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陪伴”著她。
終於,那一年,她得到了“希望”。
他下載了相親APP.
她感覺到那APP上有一股氣息,那股氣息能打開一個漏洞。
但那漏洞太小,小到她隻能通過漏洞感受到他的氣息。
於是她想了個辦法。
她是神。
神創造了生命,現在是它們回報神的時候了。
她抹殺了整個宇宙三分之一的生命,用它們的靈魂擴大了漏洞。
然後她在相親APP上留下了自己的訊息。
然後她選擇了一顆星球,一顆跟他所在的地球相似的星球。
她毀滅了那顆星球的文明,把整顆星球上所有的生命血肉跟靈魂撕碎,之後摻雜了一點點自己的骨粉,創造出另一個自己。
另一個自己會作為中樞,把全宇宙的生命以及能量化作電池。
她用這電池在那顆星球上創造了一座城市。
一座最完美的城市,真正的“烏托邦”。
她要等待著他的到來。
終於,二十萬年後,那天晚上,他點開了APP,選擇了相親匹配。
她抽取了電池中一半的能量把他從另一個宇宙帶了過來。
但不同宇宙之間的信息差彆太大。
把他拉過來,就相當於拉來一整個宇宙。
如果堅持把他拉過來,那麼整個宇宙的能量都會被耗儘。
她的宇宙會寂滅,她也會“死”。
這時候,她忽然發現了幾個有趣的生物。
他們是“人”,但又不是“人”。
他們是人死後的靈魂,結合血肉組成的產物。
從他們的交流中,她得知他們叫做“地獄行者”,是受“地獄”支配操縱的提線木偶。
他們可以利用“地獄”的力量自由穿梭一個個“世界”。
但是消耗的能量卻很少。
她抓住了這批人,把他們製作成了“電池”。
果然,效果很好。
有了這些新的“電池”,她就可以把他拉過來了。
雖然宇宙還是會寂滅,她還是會死,但她不在乎。
可那些“電池”隻能堅持到他的到來,卻堅持不到他的離開。
但她的運氣很好。
又有五顆新的“電池”來了。
領頭的人叫做馮朗。
她把他拉了過來。
從他來的那一刻起,原本建立的“烏托邦”便已經徹底崩解。
整個宇宙在塌縮、在寂滅。
他在這裡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加速宣告她的死亡。
“電池”的“電量”,扣掉送他回去的能量之外,隻夠他待五天。
因為五天後,她就會徹底寂滅。
如果五天內他不離開,那麼他也會死在這裡。
她不在乎自己的寂滅,但她不想他死。
於是她用另一個自己吸收了宇宙中剩下的能量,還有這五塊新“電池”為他建了一座虛幻的城市。
魔都。
她要給他留下最好的回憶,也是她自己最大的心願——想見他。
終於,他降臨了。
那天晚上,她懷著緊張的心情,見到了他。
他果然跟她想象中的一樣。
但她果然還是騙了他。
說什麼絕對不會傷害他,她果然還是自私的。
她刪掉了他腦海中關於那個安婉瑩的記憶。
他的心裡,隻能有一個安婉瑩。
那一晚,看著他走到自己麵前,她做了個深呼吸,仿佛見到最熟悉的陌生人一樣,對他說出了早已在心中練習過上百萬次的第一句話:
“安婉瑩,你可以叫我安小姐~”
而他的反應也不出她所料。
“額......王泉,你可以叫我......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