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手裡的這些散亂信息,莫問首先做的一件事,就是信息的收集與整理。
所以他先按照五個人的名字來排。
趙大,錢二,張三,李四,王五。
一共五人。
其中有四人得到的是照片信息。
趙大已知的信息為他的背景圖片為天空,錢二已知信息為他的服飾為墨鏡,張三的已知信息為他比的手勢為手勢一,王五得到的信息為他選擇的光線是人工光。
隻有李四得到的信息是位置信息。
也就是他第一個取照片。
所有人一共有五個信息點,四個照片信息,一個位置信息,然後現在每個人都缺少四個信息點。
隨後莫問看著這雜亂無章的十五條信息,其中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的信息,已經被提取。
所以剩下十一條有用信息。
而後莫問又一次開始了整列組合。
在莫問將所有照片信息,經曆了新的一輪信息整合後。
現在得到的信息便更加具體。
根據第四條信息,大地照片搭配手勢二;根據第五條信息,自然光搭配發卡;根據第六條信息,森林照片搭配黃昏光;根據第十二條信息,反射光搭配手勢四。
而就這四條信息,莫問就推出了第一個可能線索。
大地照片,搭配手勢二,對應的光線,可能為熒光或者人工光。
至於到底是哪一種,還得根據接下來的線索。
再進行推論。
此時十一條有用信息,再次縮減,已經降到了七條。
而現在莫問已經將所有的照片信息整合完畢,然後又將目光投向了位置信息。
但位置信息的推論驗證,卻與照片信息不同。
因為這是最後剩下的七條信息。
所以這些信息都得和前麵已知的信息相整合,然後再次進行推理論證。
現在,莫問發現自己根據第九條信息,已經知道了李四是第一個要照片的,那便可以根據第十四條信息,得出第二個取照片的人,背景圖片為沙漠。
再根據第八條信息,莫問知道大地照片的取照片順序,在湖泊照片的前一個。
所以結合這兩條信息,再聯係趙大的背景圖片為天空。
莫問便可以推測出第一條確定線索。
李四的照片背景為森林。
如此一來,李四的信息點,就已經補足了三個,隻差最後倆個。
那麼接下來,莫問當然就是以李四作為突破口,繼續進行剩下倆個信息點的推理論證。
而剩下的這倆個信息點,一個是服飾,一個是手勢。
根據前麵的信息整理,莫問已經確定,李四的手勢不可能為手勢二,手勢四和手勢一,因為這些手勢的對應信息點都與李四的信息點相衝突。
那剩下的手勢隻有手勢三與手勢五。
這樣一來,第七條信息的作用就出來了,根據第七條信息,莫問知曉第三個拿去照片的人,手勢為手勢三。
所以,李四的手勢隻有手勢五一種!
第二條有用線索出現。
然後根據第七條信息與前麵整合的大地圖片搭配的手勢為二,且大地之後的圖片背景是湖泊。
得出排在第三位的圖片背景是天空照片,第四位的圖片背景為大地圖案,第五位的圖片背景是湖泊圖案。
而天空照片,對應的人物為趙大。
所以,也就是說趙大是第三個取走照片的人,且他的手勢為手勢三。
那麼根據已有的手勢信息。
僅有錢二與王五的手勢是不清楚的,他們可能對應的手勢,分彆為手勢二與手勢四,再將前麵的信息整合。
莫問發現王五有對應的光線,是人工光。
那麼便與手勢四對應的反射光相矛盾,所以王五的手勢為手勢二,如此便得出錢二的手勢為手勢四。
現在手勢信息與人物信息完全對上。
這樣信息再次整合。
根據前麵的大地,對應的手勢二,以及可能對應熒光或者人工光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