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章 從閔先藝身上看偶像戀愛(1 / 2)

最初喝的時候覺得苦,但當聊致使嗓子發乾再去喝下,便能感覺到一股清涼的舒爽。

茶水雖是的,但宛如上火的喉嚨被去火這種效用是真實存在的。

“真的有種認識太晚聊感觸。”

希望他能夠從這些話產生頓悟吧!

這也許是之後幾年,被他投入太多心血和寄予厚望的got7,始終不能超越2am與2pm的地方,無論是在影響力還是本土人氣。

但恰好相反,因為他所表現出的在某些方麵的寬容,反而更無法去束縛中某些饒心。

他一度想要讓自己成為最有人味的社長。

樸振英在皺著眉頭,這樣的表恰好能夠在證明,他正在對瀧一出的這些話進行思考。

即“五年內戀直接半雪藏”,無關男團女團。

也許在對待“偶像戀令”管理措施上能夠效仿另一大公司s..m。

大概是拚命的想要靠收購股份增加自己的話語權,卻始終忽略藝人管理方麵問題。

從最初的五年更改為三年,樸振英在綜藝上爆料是“因為孩子們都不遵守,所以五年更改為三年”,這種事令聽到的每個人都覺得荒唐。

他之所以會多樸振英敘述太多關於櫻花國偶像界的規則,那是因為他知曉“jyp的戀令”在後來幾乎形同於擺設。

而當自人氣迎來瓶頸需要向其他領域發展,而宣布畢業,在這之後戀的限製便會寬鬆許多。”

“讓偶像永遠不去戀這種事是根本不現實的,櫻花國的偶像,譬如akb48,在團活動期間戀等於自毀長城。

正是因為櫻花國的粉絲對待偶像戀的問題苛刻,成了一種“理所當然”的認同,因此之後瀧一便拿出akb48作為例子明。

其實不管在kpop界或是jpop界,偶像戀始終都是粉絲眼中的忌。

jyp是經紀公司?還是婚姻介紹所?如果不能約束旗下的藝人,縱使樸社長瘋狂收購股份,贏得董事會的話語權,那麼無法震懾藝人呢?”

樸社長是否想過,第一例已經出現在jyp,那麼第二對,第三對。

這之後,偶像戀結婚的事,將不再稀奇。

比起這些樸社長應當考慮‘jyp的戀令’問題了。閔先藝前輩結婚的事,已經在潛移默化的影響到了太多的人。

這個期限有三年,有五年,但不會超過七年。從粉絲止戀到粉絲催促戀,不過...

偶像能夠吸引年輕的粉絲因為偶像出道的時候,本也是年輕人,當粉絲隨著偶像的成長,心理與年齡共同成長,對待是否能夠戀他們也會細細思考。

這世界上不存在永遠不會解散的組合,也不存在永遠會人氣上升始終不走下坡路的組合。

瀧一笑了笑,細聲慢語回複道“kpop內的偶像文化與jpop在某些方麵存在著相似點,但卻不包括戀這樣一,樸社長應該知曉粉絲是伴隨著偶像的成長而成長的。

他刻意停頓了一下“taki桑也覺得偶像應當戀結婚嗎?”

不過在從這件事之後,我深感內部越來越多的孩子們開始萌生了想要戀的衝動,大概是他們在先藝的上看到了值得模仿的地方。”

樸振英強顏歡笑道“jyp以前從未對外承認過‘是否存在著戀令’這件事,但因為先藝率先打破了這種桎梏,‘偶像不能戀’從此會成為過去。

“不愧是東京大學法律專業出的高材生,雖然感到很驚訝,但...taki桑還是猜對了。”

瀧一評價他是一個隱藏了很多事和能夠看穿內心無奈的人。

樸振英仿佛在努力的壓製著那股動搖的力量,他隱藏的很好,隻是瀧一在看破這類事上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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