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辰敲了下法槌,庭審正式開始。
第一環節,法庭調查。
楚辰對嚴不屈說道:“原告,請陳述事實和依據。”
“啥!?”
嚴不屈一臉驚慌,瞬間打破了這嚴肅的氣氛。
這並不是嚴不屈的心理手段,而是他真的緊張。
這場麵,嚴不屈哪裡見過,到現在他的腦子還是嗡嗡的。
楚辰使了個眼色,一字一句地念叨:“陳述、事實、依據。”
嚴不屈這才想起,審理程序楚辰已經詳細交代過。
程序分三個階段,分彆是堂審調查、堂審辯證、審結。
於是,嚴不屈起身,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陳詞念了起來。
“九月初三,寧遠鏢局接到來自嶺源縣的鏢書……”
“我方訴求,嚴懲罪犯。178條人命,皇室賠償受害家屬98000兩,其他安葬、車旅、住宿等費用1200兩,總計99200兩。”
嚴不屈將案發經過闡述了一遍,同時提出被告人的訴求,這與昨日的提交的訴狀大同小異。
念完之後,楚辰敲了下法槌,對江懷義說道:“被告答辯。”
江講義站起身,直接開口。
“豫王殿下,於九月初八接到密報,石虎山匪徒可能將一批贓物運往彆處。”
“於是親率五百輕騎南下,在荊州官道附近設伏。斥候親眼所見,那隊人馬從石虎山下來。”
“當日辰時三刻,隊伍進入伏擊區,遭五百輕騎誅殺。而後,為以儆效尤,豫王殿下砍下所有人頭,回帝都遊街示眾。”
“從開始,到結束。豫王殿下都秉持著維護百姓的使命,展開這次行動,繳獲五十萬兩銀子均為贓銀,所以豫王殿下無罪。”
“最後我要補充一點,從寧遠鏢局出發,一直到被伏擊,這一段過程,原告狀師在陳述中是空白的。”
江懷義答辯完畢,楚辰轉頭又對嚴不屈說道:“被告舉證。”
嚴不屈再次站起身,他的緊張情緒漸漸趨於穩定,直接麵對台下眾人。
“物證就是178顆人頭,現在以證實,他們全是寧遠鏢局的鏢師,以及總鏢頭。”
“人證就是場下帝都的百姓,他們親眼所見豫王將人頭示眾。身為皇子,殘害自家百姓,此等惡行,……”
“砰!砰!砰!”
楚辰連敲三下法槌,對嚴不屈發出嚴重警告:“讓你舉證,沒讓你演講!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坐下!”
嚴不屈眯著嘴唇,不服氣地坐回到位置上。
楚辰又敲了下法槌,說道:“被告舉證。”
江懷義起身,說道:“我們的物證是剩下的那34顆人頭。178顆是寧遠鏢局的,那麼出來的34顆從何而來?”
“至於人證是當時的三名斥候。他們親眼所見,那隊人馬是從石虎山下來的,而不是原告方所說的嶺源縣。”
嚴不屈突然起身,衝江懷義大聲道:“你們的人怎麼說都行了!殿下,我反對,反對他們用自己的人充當證人,這有失公允!”
“砰!”的一聲,楚辰再次發出警告:“嚴大狀,你在挑戰本宮的底線嗎?反對無效!”
“為啥,我不服!殿下明著偏袒被告一方。”
嚴不屈話音剛落,就引起了不小的騷動。
百姓開始交頭接耳,議論紛紛。
楚辰站了起來,大聲說道:“他們一樣是大夏的子民,他們有義務和責任出堂作證,這也是被告的權利。”
場地開始安靜了下來,嚴不屈無奈坐回了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