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辰時,大理寺
正堂,人員全部到齊,並紛紛入座。
主審,大理寺卿裴靖
陪審,禦史台中丞、眾官員
聽審,楚辰、楚霄、楚雲。
被告,刑部尚書陳明誠。
十六名捕快分兩排站立。
夏皇要求公開審理,以正視聽。
大堂外的大院,彙集了近百名百姓。
大理寺卿裴靖見人員全部到齊,對楚辰行禮,詢問道:“太子殿下,可否開始。”
楚辰點頭,裴靖敲了下驚堂木,喊道:“升堂!”
“威武——”
兩邊捕快喊起了雄厚的堂威,同時用堂棍敲擊地麵,發出陣陣有節奏的響聲。
聲音驟停,裴靖喊道:“宣原告上堂!”
吳倩倩帶著嚴不屈進入大堂。
“碰!”的一聲,裴靖敲了下驚堂木,問道:“原告,報上姓名,籍貫,狀告何人,有何冤情?”
吳倩倩下跪,回稟:“民女吳倩倩,帝都人氏,狀告刑部枉法,草菅人命。一年前,林詩音滅門焚屍一案,刑部判家兄吳亦殺人、J淫、焚屍罪名,當眾腰斬示眾。”
“此案有冤!望諸位大人替民女做主,還家兄吳亦清白。”
說完,吳倩倩重重地磕了一個頭。
裴靖將視線轉向刑部尚書陳明誠,問道:“陳大人,當時這案有你主審,對吧?”
陳明誠起身,回道:“是有本官審理的此案,當時人證、物證俱全,犯人當堂認罪畫押,此案並無不妥,更談不上冤屈。”
“是嗎?那就把人證、物證提交堂上。”
陳明誠衝外邊喊道:“帶人證、物證上堂。”
從堂外走進五人,一名衙役將一塊白色玉佩上交。
那五人同時證明,在蘭桂香吳亦調戲林詩音,並發生肢體上的衝突。
而玉佩屬於吳亦的貼身之物,在案發現場發現。
裴靖敲了驚堂木,問吳倩倩:“原告,此物可是你家兄的。”
吳倩倩低頭不語,嚴不屈上前一步,行禮說道:“在下嚴不屈,原告的狀師,有我來回答。”
裴靖點頭同意,嚴不屈開始為原告申辯。
“先說這幾個證人,他們隻看到吳亦調戲林詩音,這連殺人動機都很勉強,更彆說證明吳亦殺人焚屍了。”
“再說物證,不就是一塊玉佩嗎,嚴某也有一塊,難道嚴某也是殺人凶手嗎?”
說著,嚴不屈從身上拿出一塊玉佩,與物證一模一樣,百姓看後議論紛紛。
就在這時,一名中年男子從陳明誠身後走出。
男子來到大堂中央,對裴靖行禮道:“在下宋乾,是陳大人請來的狀師,有在下負責替刑部申辯。”
宋乾的出現引起了百姓的一陣騷動。
“他不是帝都第一狀師宋乾嗎?竟然替當官的申辯。”
“這世道,有錢什麼神請不來。”
“聽說他打官司從未輸過,嚴不屈懸了。”
“……”
裴靖用力拍了下驚堂木,喊道:“肅靜!”
堂上頓時安靜了下來。
宋乾走到嚴不屈麵前,微笑伸手:“嚴狀師,可否將你的玉佩給在下看一看。”
嚴不屈交出玉佩,宋乾拿走後,又拿來了那塊物證,然後展示在眾人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