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劇收視分紅,主演應占據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四十之間,具體價格由公司而定。】
【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看到合同上的內容,
楊蜜當場就愣在那裡,
“孫姐,這合同……為什麼和我之前簽的都不一樣!”
“我當時好像在忙著排你給我安排的廣告,所以才勞煩讓你幫我簽。”
“這是你故意的!”
楊蜜這才恍然大悟,
合同上的分紅標準,由原本的百分之四十,
改正到了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四十之間!
也就是說,
公司如果開心,可以多分她一些。
如果不開心了……
那就直接按照百分之一的標準去分紅!
而且,
自己也不能有任何怨言!
因為合同上麵就是這樣標署的!
“我故意的?我故意什麼了?”
孫姐一副不知內情的語氣。
“我是你的經紀人,做事當然會為你著想,就算合同有問題,也不可能是我的問題啊!”
“蜜蜜,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這時,
電話這頭的楊蜜,
已經被氣得說不出話來。
保底十個億的收益,
自己居然受到了百分之二不到的分紅!
這話傳出去,
恐怕能讓同行都笑掉大牙!
這可不是孫姐一個人能辦到的,
恐怕在背後……還有嘉興娛樂的手筆!
好啊!
在這個關鍵時刻,
連自己這個股東老板都能受到被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