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楊蜜離婚(2 / 2)

【關於本劇收視分紅,主演應占據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四十之間,具體價格由公司而定。】

【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看到合同上的內容,

楊蜜當場就愣在那裡,

“孫姐,這合同……為什麼和我之前簽的都不一樣!”

“我當時好像在忙著排你給我安排的廣告,所以才勞煩讓你幫我簽。”

“這是你故意的!”

楊蜜這才恍然大悟,

合同上的分紅標準,由原本的百分之四十,

改正到了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四十之間!

也就是說,

公司如果開心,可以多分她一些。

如果不開心了……

那就直接按照百分之一的標準去分紅!

而且,

自己也不能有任何怨言!

因為合同上麵就是這樣標署的!

“我故意的?我故意什麼了?”

孫姐一副不知內情的語氣。

“我是你的經紀人,做事當然會為你著想,就算合同有問題,也不可能是我的問題啊!”

“蜜蜜,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這時,

電話這頭的楊蜜,

已經被氣得說不出話來。

保底十個億的收益,

自己居然受到了百分之二不到的分紅!

這話傳出去,

恐怕能讓同行都笑掉大牙!

這可不是孫姐一個人能辦到的,

恐怕在背後……還有嘉興娛樂的手筆!

好啊!

在這個關鍵時刻,

連自己這個股東老板都能受到被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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