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被審訊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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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上蛙對著方誌國說道:“同誌,我知道你是好心,但是我以後還要在這裡生活的,如果我得罪了他們,他們會每天都出現在我家門口,見了往死裡打,要不這樣,我挨打了不計較了,咱們就這樣過去吧?”

對此方誌國不讚同,義正言辭的勸說:“咱們國家律法不容任何作奸犯科,黑暗就要用來打破,重現光明,他們進去了就彆想出來,國家會給受害人一個公道。”

祝凡凡就在一旁聽著,說方叔叔死板吧,他知道變通,說他變通吧,他還認死理,也挺矛盾的,她在一旁看熱鬨。

井上蛙求饒:“大俠,你是個好人,是個英雄,能不能讓我先走,進了公安局什麼我一切資料他們都知道了,就算是他們進了公安局,還有同伴在外麵,被他們知道了我的資料,那我和家人就會被威脅,你能不能放了我,我保證不會把今天見到的一切告訴彆人。”

方誌國自然是要安慰:“你放心,如今我們國家嚴厲打擊犯罪分子,你不會有危險的。”

錢老大嘲諷的笑了:“哈哈哈……國家嚴厲打擊犯罪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我們又沒有犯法,我們隻是跟井上蛙順路,看他跌倒了扶一把,誰知道不小心把他推倒了,你自己跳出來毆打我們,我們還要告你呢!”

誰看見了他們打人,他們可是看見了這男人打了井上蛙還打他們,他才是惹事的人,嗯,就是這樣。

那是你不知道上海的情況,井上蛙心一橫:“現在你不讓我走,我跟公安說是你打得我,錢老大隻是打抱不平被你打了。”

方誌國愣住了,隨後憤怒,如果國家多些這樣恩將仇報的人,國家還能發展嗎?

祝凡凡在一旁輕飄飄的說道:“那我就舉報你是敵特,一個小孩子的話比大人可信。”

尤其她還是紅三代,說話更有分量。

見狀不好的井上蛙開始哭訴:“我真的不能進去,我掙了錢都給了我爸爸和後媽,可是我要娶妻了,沒有一分錢,我對象家要求給一百塊錢彩禮,我實在沒辦法了才會想偷了家裡的存折取一百塊錢,如果我對象家知道了我進去公安局,一定不會讓她嫁給我的,她跟我談了五年了,好不容易被她家裡人認可,大哥,我求求你不要讓我進去……”

錢老大也在威脅方誌國:“同誌,看你也是外地的,局子裡有我大哥,我可警告你,即便你是報案人,進去了之後怕是也得掉一層皮,我和井上蛙一致認定你是搶劫的,你也跑不掉,不如大家都散了,井上蛙的錢我也不要了,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姻,就當我給井上蛙的賀禮了,咱們大家都好,皆大歡喜。”

方誌國不為所動,他是在職軍人,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他相信政府會給一個公道的審判,軍人的身份是他最大的依仗,他所作所為都要對得起身上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