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修法之初》第三節(2 / 2)

郝半通脫獄回家,帶上母親與兩個弟弟、四個妹妹,前往投奔親戚。親戚倒不知道他犯了死罪,隻是看他家人口多,留下來豈不吃窮自己?便推脫不肯收留。

郝半通轉了幾家親戚都是如此,感歎人情涼薄,與母親辛氏商議去哪裡謀生。

辛氏道:“先前救你那義士,你不是給他算得命運極為不凡?”

郝半通道:“正是。他姓吉,若孩兒所算不差,他命運堪稱吉人天相,必大發達!”

辛氏道:“既如此,咱們還投誰去?不如投他!他要大發達,咱們跟從他至少也是個小發達!”

郝半通一想,拍腦門笑道:“母親說的是!孩兒竟傻了,隻想著投親,卻沒想到投他。那兄台本來十分仗義,有個難友是個錢公子,無家可歸了,他還叫錢公子隻管去他家呢。咱們一家人口雖多,想必他也不會嫌棄。”

於是郝半通挈家來到泗水縣投靠吉義。

吉義見了大喜:“錢兄還沒來,郝兄竟來了,甚好!咱們一同蹲過死牢,也算生死之交,你隻管住下。我有得是房子,安頓你的家小。弟妹多不打緊,我幫你養活。”數數郝家共有八口人,便給郝半通八間房子。

郝半通謝過,隻要了四間房子,一間自己住,一間母親住,一間兩個弟弟住,一間四個妹妹住,平日自己教弟弟妹妹們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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