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外頭的人,都是容不得女人架在男人頭上的,前頭作坊的事兒,外頭就鬨了一場。除非母親再狠心點……”
林齊忙道:“尤大奶奶不會那麼做的,她看重你和惜春妹妹,不願因著珍大爺傷了你們之間的情分。”
賈蓉歎道:“我倒不在意這些,母親在我心裡,勝過他百倍。如今隻盼著祖父能長命百歲,把他關一輩子才好。
再不行,他以往做的那些事我也知道一些,讓人收集罪證,我親自上公堂告他去!”
林齊道:“你瘋了!”
世俗規矩,作為子女,不能輕言父親的過錯。
自古以來,子不可以告父,凡是告便是極刑之罪。
本朝規矩還鬆些,將實告和誣告分開。
但被告長輩即使被證實有罪,子孫還是免不了要“杖一百,徒三年”的罪責。
仿佛刑法最先保護的不是公平正義,而是倫理秩序。
當初林齊他爹要再娶,勸說周夫人主動降為平妻。
律法上根本沒有什麼平妻之名,不過就是妾罷了。
周夫人想告林齊他爹停妻再娶,被外祖父勸了下來。
皆因妻不能告夫,子不能告父,周夫人忍不了這口氣,提出和離,但要帶著林齊歸家。否則拚了這條命,也要拉林齊他爹下水。
林齊他爹也怕了,再者新夫人也未必想看到林齊這個“拖油瓶”,這才答應了下來。
否則林齊是不可能跟著母親的。
林齊勸道:“你還年輕,不要為了一個人渣,毀了你自己的前程。”
賈蓉冷笑道:“師叔放心吧,我不會做傻事。我身邊有祖父、母親,還有姑姑和你在,腦子不會這麼糊塗。
剛剛隻是我一時的氣話,要弄他,也不止這一條路,是吧?”
賈蓉又看著林齊,道:“師叔不會覺得我不孝吧。”
林齊笑道:“我們倆半斤八兩,我曾經也想弑父來著。我們關係好,不是因著臭味相投吧。”
兩人陡然都大笑了起來,把樹上的鳥雀都驚走了。
外頭小廝聽見笑聲,道:“老爺病著,大爺又傷了,這兩位爺笑什麼呢?”
另一個瞪了他一眼,道:“閉嘴吧你,你想挨罰可彆連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