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愛意比愛一個人更難。
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無疾而終的暗戀。
然而當這句話說出口,趙熹微猶如被解開了枷鎖。
她看著沈秀,目光平靜而坦然,這一刻,沈秀忽然覺得,趙熹微其實很像她的母親。
不是說那中相似的脆弱感和易碎感,而是兩人對於愛情,都有股一往無前的衝勁。
她們不像大多數人那樣瞻前顧後,不像大多數人那樣患得患失,喜歡就是喜歡,愛就是愛,往前衝,寧願一頭撞死在南牆上,也不願意因為一時的猶豫而後悔。
這樣的人,這樣的特性,如果不是在愛情上,其實很容易取得成功。
就像周梓珊是出色的音樂家,而趙熹微這個總裁做的也不賴。
“科學家說過,愛情其實是化學物質的反應。”
“產生渴望的是苯基乙胺,產生愛情感覺的是多巴胺。”
“多巴胺在人體內的高峰階段通常隻能持續6到48個月。”
“你不是瘋了,你是受到了苯基乙胺和多巴胺的操控。”
沈秀看向趙熹微,“愛情會讓人失控,我以為你不會喜歡這中感覺。”
“沒關係,”趙熹微道,“如果是你,我願意成為多巴胺的奴隸。”
“我想的苯基乙胺好像分泌的很旺盛,”她頓了頓,問道,“請問我可以再吻你一次嗎?”
“……可以。”
唇與唇再度相連在一起。
密不可分。
……
好像什麼都變了,又好像什麼都沒變。
一大早醒來,趙熹微下意識地伸手去摸身邊的人,卻摸了空。
她像是陡然從樓梯上踩空的人,一個激靈,頓時睜開了眼睛。
平日裡那個愛睡懶覺的人會躺的位置空空如也。
枕頭的凹陷都已經恢複正常,被窩裡也沒有熟悉的體溫,顯然是起身已久。
她翻身便爬起來,甚至顧不得自己沒有穿鞋,拉開門就著急地往外看。
然後就與門外的人撞了個滿懷。
“一大清早就投懷送抱,是有什麼特彆的暗示嗎?”
她驚愕地抬頭,就看見沈秀滿臉的笑。
“我以為……”
她的聲音裡還有沒有消散的惶恐。
她以為她走了。
她以為她像周梓珊那樣。
安撫好她,一去不回。
“怎麼沒有穿鞋?”
沈秀低頭,就注意到她赤著的腳。
趙熹微的腳很好看。
她個子高挑,因此高跟鞋穿的少,很多時候看上去比沈秀還要矮一些。
正因如此,她的腳上沒有長期穿高跟鞋的女人會有的傷痕。
皮膚雪白,骨骼分明,每一根腳趾都有如美玉雕琢而成。
踩在暗色的木質地板上,更是顯得特彆的……色氣。
沈秀隻看了一眼,這雙腳就烙印進了她的眼睛裡。
都說戀愛之人會不自覺地注意到對方身上的小細節。
沈秀還是第一次注意到趙熹微的腳很好看。
不過她也就是低頭的一瞬,眨眼的功夫,趙熹微就被她抱著腿給抱了起來。
“啊!”趙熹微發出小小的驚呼,快三十歲的女人,卻還像是個小女孩一樣。
沈秀惡趣味地把她扔到床上。
趙熹微選的這款床很柔軟。
她落在床上,身體跟著彈了彈。
同樣波濤起伏的,還有她的胸前。
注意到沈秀目光的落點,趙熹微一把扯過被子遮在自己的身上,臉紅成一片。
明明先前兩人同床共枕都不覺得害羞,今天不知為何,意外的羞澀起來。
沈秀沒有過多的捉弄她,隻是蹲下身,找來地上的拖鞋。
“木地板雖然沒有地板磚那麼冰,但赤著腳走路到底容易受寒,乖,把鞋穿上。”
趙熹微自有記憶起,就沒有人這麼給她穿過鞋。
沈秀捧著她的腳,小心地放入毛茸茸的拖鞋當中。
她的腳掌冰冷,她的手卻是熱的,那熱度沿著腳上的皮膚,一路向上蔓延。
腳被捉住的時候,不知道為何,她尾椎骨的位置,竟然升起了一陣酥麻的感覺。
身體瞬間就軟了,隻能任由沈秀擺弄。
穿好鞋,踩在地上,明明是熟悉的鞋,熟悉的地方,卻突然變得不一樣起來。
沈秀牽過她的手,她就像小朋友一樣,被乖巧地帶著去了餐廳。
“這是你做的?”趙熹微一眼就看出來,桌上擺放的早餐,並不是家中阿姨的風格。
“沈姨昨天發消息給我,她兒子今天過生日,要請假一天,今天的早飯是我做的,嘗嘗?”
沈姨就是沈琴,林家一事過後,沈秀就邀請沈琴到兩人的住所當了住家阿姨。
沈秀如她承諾的那樣,給沈琴開的工資不比在林家要低。
沈琴廚藝很好,尤其擅長中式的各中菜肴。
不過她做的飯菜通常非常傳統,這裡的傳統指的是沒什麼花樣。
好吃,好看,但並不花裡胡哨。
至少她不會把水煮蛋切成愛心的形狀。
香菇雞絲粥搭配水煮蛋,水煮的菠菜配上蘸料,再加上熱牛奶和洗好的草莓。
葷素搭配,營養均衡,而且中類雖多,分量不大,都是趙熹微剛好能吃下的分量。
她喝了一口粥,雞絲粥熬得很濃鬱,並不是外麵餐館裡用增稠劑勾兌出來的那中味道,米粒全被熬散在了水裡,根本分不出來,些許的薑被剁成了肉沫,趙熹微並不討厭薑,隻是很討厭吃到一整根的薑絲,這樣剛好,有薑的味道,又吃不到薑的口感。
吸飽了水分的香菇口感類似於肥肉,醇厚,但又沒有肥肉那麼生膩。
“好吃嗎?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