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她,我很想很想,現在就要了她。”
“我愛她,我愛顏晗,我想要顏晗。”
“因為怕失去,所以現在就想獨占她。”
“我太愛她。”
“顏晗,我愛你。”
他就像一個被老師叫到黑板前進行造句練習的學生一樣,句式簡單粗暴,不帶半點營養。但他還是不停地寫,字跡越來越潦草,直至最後他自己都看不出自己寫的是什麼。但是他知道,他反反複複寫的隻有一個意思他愛顏晗,他想要顏晗,即使重生,他還是想占有她,無論她的身體還是心靈。
但是他,有精神疾病,用普通人的理解來說,他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神經病。
“你是個神經病!”段向晨重重地在原來的字跡上寫著,大大的幾個字,覆蓋了原來所有的字。
那字跡就像巫師的咒語一般,告訴他必經的宿命輪回。
你的愛,會害了她!
他默默站在鏡子麵前,不知道呆立了多久,直到顏晗在外麵拍玻璃門“向晨,你感冒了,不能衝太久,快出來。”
她的聲音很響,蓋過了水聲,也蓋過了他的聲音。
段向晨關了水,伸手一抹鏡子,上麵的字便消失殆儘,忽而看到胸口有一道三厘米長的青紫傷痕,就像她在他心上割了一刀。因為水衝得太久,傷口邊緣有些翻了出來,泛著死魚眼似的的白色,微微還有點疼。他蘸了點水,抹了抹,冰涼之感沁入心脾,似乎快意許多了。
“向晨?向晨!”顏晗聽他隻關了水,卻久久不肯出來,甚至一句話都不回答她,愈發心焦,捶著玻璃門。
正在顏晗準備破門進去時,段向晨忽而開了一道門縫,悶悶道“我忘了拿衣服。”
顏晗愣了片刻,噗嗤一笑,轉身往樓上跑去。他們兩個都是傻瓜,一樣的傻,連犯的傻事都是一模一樣的。
段向晨敲了敲自己的腦袋,他太心慌,在她麵前,表現得太過心虛,這樣下去,她肯定會察覺到的。顏晗是多麼聰明的人,她一定會意識到,他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他了。不行,他不能讓她知道。
“向晨,你的另一套衣服也洗掉了,還沒乾。但是我的睡裙乾了,你能穿這個嗎?”
不料,顏晗風風火火跑上樓,風風火火跑下樓,塞進一條純白的睡裙給他,段向晨哭笑不得“你可以把你身上的t恤還我。”
“哈?我,我腦子壞掉了。”顏晗怔忪半晌才回過神來,一拍自己腦袋,隨即又否認,“不,不對,是你把傻氣傳染給我了。”
段向晨不禁無語,這也能成為她犯傻的借口?他就看著她收回了手,蹬蹬蹬又跑去樓上,換好睡裙才下來,尷尬地把t恤和內褲遞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