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簽訂合同(2 / 2)

於躍堅決不能將自己和庸俗的圈錢畫上等號,雖然這些歌曲很可能會讓於躍賺到很多很多錢。

但是在這個世界上,賺錢和賺錢是不一樣的。

就像人和人是不一樣的。

平台分賬是五五分,因為於躍是民間歌手的標杆,玉音音樂網又是國內第一家音樂網站,所以這個分賬方式還在摸索階段。

不過總體來說還算比較良心。

玉音音樂也是根據國外的音樂網站分成情況來定的這個分成。

據他們了解到的資料,國外音樂網站普遍的情況是給歌手或者娛樂公司分五成至七成的賬。

他們給於躍的其實是取了個最低值,比那些成名流行歌曲分成少得多。

但也已經非常不錯了。

並且還有一點就是,玉音音樂並不限製於躍以後加入其他娛樂公司的情況,反正隻要能夠保持好跟自己的民謠合作就可以了。

因為在他們看來,於躍就是一個純正的民謠歌手,而民謠的市場並不是很大,娛樂公司也不是很看好這一類的歌手。

反而不如放在自己的網站刷逼格來的安心。

他們也相信於躍能認得清形式。

於躍也滿喜歡這種處理方式的。反正自己隻要安安心心的製作歌曲就可以了,所有的宣傳都交給網站,自己很可能連麵的不需要露,就能坐在家裡收錢。

隻要到時候錢可以穩定到賬,自己可以穩定的在網站上刷逼格,又有什麼不滿意的呢?

老周對音樂方麵不是很懂,他隻聽明白了,一首歌有人下載一次,那就是收費一塊錢,於躍就能分到五毛。

如果做活動打折降低了價格,下載的收入就會打折,但是下載數量又會得到提升,所以不一定就是虧本買賣。

至於公司賬目,自然有相關的部分監管,這個也不需要他們操心。

公司一季度一結算,錢會打在於躍的銀行賬戶上,於躍雖然沒成年,但是隻要帶上身份證,開戶是沒有問題的。好在這個於躍去年就考慮到了,曾經抽出時間把身份證辦了下來,也在銀行開過戶。

不過公司還是建議於躍在滬市本地開個戶,這樣他們公司管理起來比較方便。

反正這也不需要花多長的時間。

一切搞定之後,公司拿出兩份合同,上麵早已經蓋好了的各種章,就等著於躍和其監護人老周一同簽字呢。

合同條款相對比較自由,沒有硬性的規定於躍一定要每年寫多少歌曲出來。隻是於躍能夠每年有新歌上傳就可以了,這簽定的時間是兩年。

兩年時間,也是公司有著自己的打算。

如果於躍水平被高估了,那麼以後簽合同就調低於躍分成的比例。如果於躍水平足夠高,也可以合同號到期後再加高分成比例。

反正公司是不會讓自己吃虧的。

而且以後調整不調整還另說。

白鶴年見事情都已經談妥,這才高興的跟於躍聊起了音樂,聊起了自己對音樂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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