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起源法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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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偷雞摸狗、打架鬥毆、破壞社會穩定者流放礦山。

第六,禁止出現任何信徒和教士,一旦出現,立即驅逐、絞死。

不可信神,隻能信羅曼領主。

……

那些法律條文相當淺顯易懂。

簡單來說,這片土地上隻有羅曼有資格強暴彆人、侵犯人權,其他人沒資格。

法律懲治的本來也隻是少數人。

要麼直接絞死、以儆效尤。

相比起來,廢除奴隸製反而不怎麼起眼了。

斯格鎮的本地居民也都習慣了這些來自五湖四海的奴隸和他們同吃同住同甘共苦了。

羅曼要重新挑選出來一支警役部隊。

他的軍隊是用來打仗的,不是用來巡邏的。

警役不要多,20人即可,平均兩百來人分配一個警力。

人員來自平時就有些威望的、做事膽大心細的農夫。

主要作用是鎮得住場子,就算不能杜絕偷雞摸狗的現象,也能大幅度減少那種事情的發生,保證秩序。

另一件事要提上日程了。

那就是解決居民的單身問題。

欲望能暫時壓製,但不能一直壓製,否則會越積越多。

欲望得不到滿足,就會轉變成對統治者的不滿。

還是那句話,人不能吃得太飽。

但你不給那群蠢貨吃飽,他們哪來的力氣乾活?

那沒辦法了,隻能滿足他們的欲望了。

羅曼喊來了吉米和賽思,以及他的另一個叫做維恩的小使徒,後者掌握了足夠的數字和單詞,勉強有參與管理工作的資格了。

他說道

:“你們抽時間給他們安排相親大會。”

吉米和維恩尚不能理解,但賽思很清楚。

家庭是最穩固的社會單位,尤其是有了孩子的家庭,非常好拿捏。

吉米是居民部的主任,這項工作歸他負責,記錄所有人的婚姻狀況。

但這倆孩子獨木難支,需要賽思多協助。

單身的男奴和女奴多的是,先前羅曼為了避免他們胡搞,將其分開了。

但這不是長久之計,能配對就配對。

所謂夫妻就是搭夥過日子,生活太殘酷,容不下情愛。

如果對上眼,就來到居民部簽字,作為福利,新婚夫妻就能得到一座獨立的房屋——為了節約空間,六個單身奴隸會睡在同一座房屋裡。

現在房屋有限,沒領到房屋的新婚夫妻,隻能暫時和彆的新婚夫妻擠在同一座房屋裡。

當然,現在沒有足夠多的房子,不等於將來沒有。

還是那句話,任何商品——即便是建築也不例外,提高產量,建立標準,成本越高,成本越低。

這也使得斯格鎮的本來就薄弱的行政力量直接進入了超負荷狀態。

結婚的人太多了。

登記、發房、編入戶口。

短短幾天內,數百個家庭申請安家落戶。

斯格鎮男女比例姑且還算平衡,適婚人口本來就很多,經過這段時間的磨合,短時間內作出決定也不奇怪。

不出所料的話,明年的斯格鎮就會誕生出很多嬰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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