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啊,就是因為公會賺不到錢,所以他們才會到處跑啊。”
“你這是想減輕長輩的負擔嗎?”合文郡覺得自己看透了梅麗卡的想法。
“我姐姐是嫌爸爸給的錢不夠。”米蘭達搶著否定了合文郡的猜想。
“錢不夠?”
“對啊,錢不夠,就那點零用錢,不知道存多久才夠買一個新技能,更彆提給自己買些好裝備了,而且我有時候還得貼補一下涅,所以我跟米蘭達商量好了,自己出去遊曆賺錢。”
“你也去?”合文郡把臉扭向米蘭達,有些詫異。
“她也要賺錢啊,而且她在龍角城更難賺錢,我有時候還能跟涅去附近狩獵,可是米蘭達又不能在城裡表演歌舞。”
“舞姬賺錢有什麼用?遊吟詩人又不需要花錢學技能?”
“遊吟詩人的裝備也要花不少錢呢,我們舞姬又不是隻會跳舞,你也見過了,我很能打的。而且,”米蘭達有點羞怯地摳著手指,“我還得給自己攢點嫁妝啊,等我嫁出去了有了孩子,也不能什麼事都靠著家裡了呀。”
你想得可真長遠,你姐好歹還有個對象,你連個對象都沒有,就已經想著賺養兒子的錢了?
合文郡轉念又想起了那個名叫普希金的歌者:“你和普希金在談戀愛嗎?”
“沒有啊,普希金是家裡請的樂師,爺爺好歹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肯定是不能去酒館聽曲子的啊,隻能請到家裡來,有時候爺爺想看舞蹈,我就請普希金彈個曲子,我親自給爺爺跳一段,所以跟普希金比彆的兄弟姐妹都熟一些。”米蘭達的神色不像作偽。
“那你是想去其他的城市表演歌舞賺錢?”
“要是路過城鎮的話,那肯定也要表演一下啊?”梅麗卡搶過了話頭,“表演得好的話,不光米蘭達的名聲能漲起來,而且還能賺點食宿費。”
“漲名聲,有什麼用?”
“名聲越響,技能的威力也就越強啊,甚至還能比原創作者使用的威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