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現在住哪,我和媽住小旅館,每天都要錢,你看能不能幫我們安排一下?”
他理直氣壯的開口,丁安夏久違的又一次被這種不要臉惡心到了。
“滾尼瑪。”
吳燕芳嗬斥“你咋罵你弟弟?”
丁安夏“我還想打人呢。”
想到她過往戰績,吳燕芳趕緊站在丁安華前麵擋著。
丁安華繼續當和事佬“姐,咱們是一家人,住在一起也能有個照應。”
丁安夏“我不需要照應。”
吳燕芳“那我就送你去派出所。”
丁安夏依舊是那個說辭。
去唄,反正她身上就沒有那3000塊錢的蹤影,銀行賬戶也找不到那3000塊錢。
雖然不看好這個年代的警察係統,但丁安夏還是考慮到了有人會來查,於是即使新開了一個銀行賬戶都沒有把那筆錢存進去,而是投進了一個看中的店麵,充當定金。
那店麵是一個月前看中的,在浦東一個非常冷清且破爛的犄角旮旯處。
丁安夏有意願但沒有足夠的錢,店麵主人卻迫不及待出手想買浦西的房,於是雙方就搞了個以定金先讓丁安夏定下那個鋪麵的形式,老板也如願以償籌到資金。
可以說她現在清清白白,坦然以對。
吳燕芳卻以為她不見棺材不掉淚,所以領著她來到派出所門口。
再有幾步就要直麵公安了,吳燕芳賤兮兮地問“怕了沒?要是怕了,就把錢交給我,我給你保管。”
誰知丁安夏轉頭就進去了,反告他們母子騷擾還誹謗。
公安要寫立案表時,吳燕芳臉色一陣青白。
丁安華被丁安夏這副有恃無恐的模樣搞得一頭霧水,他開始懷疑難道真不是她偷的?
這個案子之前因為有清水鎮的公安和上海這邊交流過,留下了記錄,這片區域的人要調取很快就理清了其中的來龍去脈。
公安大哥看了眼丁安夏“你就是那個疑似卷款逃跑離家出走的女生?”
丁安夏淚眼朦朧,一臉無辜“原來他們是這麼汙蔑我的,公安同誌我我隻是想出來換個生路,賺點錢。”
“是不是我沒有按時給你們錢,所以你們生氣了。”丁安夏傷心欲絕地望著吳燕芳,“媽,你不能這樣對我,我也是人,我不是養弟弟的工具。”
然後她麵向有些動容的公安,義正言辭“你們儘管調查好了,我身正不怕影子歪。”
這一通妙語連珠,態度轉變給吳燕芳氣得手發抖。
她上次就知道這個女兒會裝模作樣,好幾個月沒體會到都快忘了,結果現在突然來這麼一出瞬間把他帶回在車站附近的時候,丁安夏也是這樣三言兩語就讓她和兒子被群起而攻之。
氣死她了!
“她在撒謊!我是他親媽,你們不要相信她公安同誌。”
公安邊記錄,邊說“如果你的指控是成立的,並且你女兒確實有偷盜行為,那就不存在誹謗,相反,如果這些證明不成立,那你們確實存在騷擾並且誹謗的嫌疑,我們會進行拘留處理。”
調查結果需要等待一些時間,他們三個也需要留下來接受調查。
這期間丁安夏又被查了一遍銀行賬戶和現在的工作情況,還好是單獨詢問,否則那兩個吸血鬼就該知道她如今這份工作是多麼的高薪,然後更不會放過她。
審問期間,丁安夏故意拋出引子“公安同誌,我想詢問如果親生父母買賣自己的孩子會獲刑嗎?”
公安停下筆,臉上變得嚴肅“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