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開庭前(2 / 2)

丁安華把所有內容都看了一遍,思考了一下“他倆到底是怎麼鬨到這個地步的?”

他有些好奇,這些天他忙著搬磚,並不知道娛樂八卦上的風風雨雨。

吳燕芳“咱們要不要先去找他們,然後和苗花商量一下?”

丁安華有些無語“咱們都把人趕走了,還回去找她乾啥?”

“真正能為媽洗清嫌疑的隻有姐,你求她放過你就好了。”

不過大概率他覺得親姐不會手下留情。

丁安華這麼猜測並不是沒有依據,第一丁安夏背後有杭承,從那個男人的手段看,不會讓他姐受委屈的,第二他們確實賣孩子了,客觀事實會讓法官很好處置他媽,第三被激怒的親姐可不是個善茬。

吳燕芳經過兒子這麼一分析,有些恐慌的看著他“你姐不會真想把我送牢裡吧?”

丁安華沒說話,但態度已經很明顯了。

吳燕芳“是我生了她,她怎麼敢……”

丁安華“她還有什麼不敢的。”

吳燕芳迷茫的看著兒子“華子,救救媽。”

丁安華“我已經說了你去求姐姐,求我沒有用。”

是啊,他根本就沒有用,也無力反抗。

說完,直接撇開頭,離開了家門。

他在這錯綜複雜的巷子裡遊蕩,耳邊是各家各戶傳來的聲音,有人打罵妻子,有人訓斥孩子,有人高聲喧嘩,呼朋引伴,喝的酩酊大醉……

這一切都讓弄堂裡充斥著生活氣息。

“嗨,弟弟。”

遠處燈下還是那個擁有半長頭發,在丁安華心裡是個不男不女存在的人,他再次向他款款走來。

本來煩悶的丁安華在此刻安靜的站在原地,等著那人伸手來拉他,既不可反抗,也無迎合,猶如一個木偶。

於飛揚輕笑一聲,道是長夜漫漫,專門收留失意的人。

……

柳苗花和兒子們裝乞丐裝到有錢可以住賓館,她的身份信息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在警察辦公室。

所以她也很快收到了法院傳票。

得知自己被告了,她腦袋瓜子嗡嗡。

她也看不懂法院文書,但來找她的警察很和善向她解釋了上麵的內容。

所以很快她也知道了吳燕芳和他一起被告。

當即就退了賓館,朝吳燕芳家跑去。

她自己生的女兒害她到上海流浪,又給她造成了這麼大的麻煩,她今晚就先收拾吳燕芳。

至於會不會害怕對簿公堂?柳苗花表示反正她是出於好心才買了丁安夏,還是吳燕芳千求萬求來的,隻要她在法官麵前表現的可憐一點,罪責就全都是吳燕芳的了。

把事情想簡單了的柳苗花並沒有太大心理負擔。

.

第二天,在丁安夏租住了小樓內,杭承和丁安夏一切準備就緒。

杭承去記者招待會,丁安夏去法院。

有羅德裡克的律師朋友幫忙,本該排隊的案子很快得到了執行。

臨走前,丁安夏問“真的不用我做點什麼嗎?比如寫封信還原真相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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