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市長,我是昌達地產關雲天。”
“哦,你有什麼事嗎?”
“何市長,有件事我想請你幫個忙。”關雲天把舊樓拆除過程中發生的情況向領導作了彙報,“怪不得有人說我們挑了兩塊最難啃的骨頭,據說那兩個片區的周邊環境是華源市最亂的街區,就連本地開發商都不願涉足。果真如此,我們剛要動工,就遇到了一幫地頭蛇去工地搗亂。”
“有這種事?雙方動手了?”
“動手了,我們的人本來屬於正當防衛,結果也被拘留了,其實根本沒有造成傷害。”
“你找我的意思......?”
“在現場乾活的人都是我們一個部門經理的戰友,那是一幫正經人,從不在社會上惹是生非,為這件事被拘留,真是不應該。何市長,你在公安局有沒有熟人?是否能幫我們過問一下?”
“過問一下----,在工作上我跟公安局沒有直接關係,熟人嘛,我倒是可以幫你問問。”
“多謝領導!請你儘快幫我們問問,最好在下午下班前有個結果,免得他們的家人擔驚受怕。”
何副市長跟市局的政治部主任是老朋友,結束了跟關雲天的通話,他打電話找到那位主任,把情況作了說明,“從法律層麵講,我朋友這一方其實屬於正當防衛,而且整個事件也沒有造成傷害,你覺得拘留這邊的人合適嗎?”
“基層警務人員基於現場情況的處理,可能也有他們的道理,是否恰當,我們當領導的不能事事都管,隻要沒有出現有悖於法律的大問題,我們就不必過問。”
“具體到我朋友這件事呢?人家是富源縣的開發商,到市裡幫助咱們改造舊城,按理說應該得到各級機構支持才對,結果,人家出於正當防衛,還被拘留了,於情於理都有點說不過去呀!”
“好啦,你彆跟我講大道理了,即使沒有這些理由,你是領導,既然你發話了,我也得親自過問,等著吧,我先了解情況,再給你回電話。”
接到關雲天的指示,昌達集團法律顧問趙律師放下手頭的工作,立即趕往華源市的某拘留所,派出所和拘留所的工作人員正在辦理交接手續,趙律師出示證件後,說明來意,“我們對拘留持反對意見。”
“根據治安管理條例,這些人聚眾鬥毆,符合拘留條件。”
“事出有因,他們幾位都是昌達地產公司工作人員,奉命參與華源市舊城改造項目的舊建築拆除清理工程,突然遭遇地頭蛇來工地搗亂,我的當事人跟對方根本不認識,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完全屬於正當防衛,構不成聚眾鬥毆,不符合拘留條件。”趙律師據理力爭。
雙方你來我往,趙律師終究是經驗豐富的律師,對法律的理解是一般警務人員無法比擬的,他緊緊抓住正當防衛這個事實,堅決否認聚眾鬥毆,最後,警方經過內部溝通後,同意撤銷對二強等四人的拘留處罰,但每人必須處以罰款兩千元。
正在趙律師跟警方就要達成協議之際,對方突然接到個電話,這個從上層打來的電話,也是過問這件事,“這昌達地產公司來頭不小嘛,既有自己的法律顧問,又有上層關係。”辦事民警心理嘀咕道,“領導,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正在這裡跟我們交涉這件事呢。”
“交涉的怎麼樣了?你們最終決定如何處理?”
“我們同意撤銷拘留處罰,但每人處以兩千元罰款。”
“嗨,人家是來市裡參與舊城改造的,再說還有正當防衛情節,既沒發生傷害,更沒造成多大社會影響,我看處罰就算了吧。”
“領導的意思......?”
“把人放了!”
“放人當然可以,這罰款----”
“罰什麼款呀,沒道理!無條件放人!”
“可是我們已經上報到局裡,怎麼跟上麵解釋呢?”
“不用解釋,我跟局裡有關部門說明一下就行了,你們立即放人吧。”說完,政治部主任掛斷了電話。
消息很快反饋到關雲天這裡,他撥通了袁國剛的電話,“國剛,你的戰友回去了嗎?”
“他們剛回來,關總,這是怎麼回事兒?一會兒拘留,一會兒又撤銷了處罰。”袁國剛覺得很奇怪。
關雲天再次叮囑:“你不用管其中的原因,今後遇到類似情況,你仍然照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