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豪爽之人(1 / 2)

() 第三天上午,在昌達集團總部位於三樓的小會議室,關雲天和葉佳怡跟新材料研究院的領導和專家們進行了會談。

“秦院長,林院長,朱處長,兩位教授,通過實地考察,你們認為昌達集團可以作為貴院的合作對象嗎?”會談開始後,沒有過多的開場白,關雲天直奔主題。

“通過昨天對昌達集團多個生產項目的參觀考察,我們對汽車配件的生產和檢測,印象尤為深刻,我們認為昌達集團實力雄厚,管理規範,有從事精密製造的生產和管理經驗,是我們比較理想的合作對象。”這是秦院長對昌達集團的總體印象。

“能得到秦院長的認可,昌達集團倍感榮幸,接下來是否可以具體探討合作事宜了?”葉佳怡道。

“可以探討合作事宜,先請兩位博士談談你們的項目,需要跟昌達集團進行那種層次的合作?”林副院長道。

按慣例,童偉跟電池整裝工藝的項目負責人談了他們的項目概況,“實驗室取得的成果,要應用於生產,還有個工藝放大過程,我的設想是把工藝放大試驗放在昌達集團來做,實驗室成果經過放大驗證後,雙方再進一步合作建設生產基地。”童偉說道。

“我的想法跟童博士差不多,先在這裡做放大實驗,然後再建生產基地。不過童博士他們做的是電池原材料,應該先行一步,我們的整裝過程可以往後放一放。”電池整裝實驗室的項目負責人闡明了自己的想法。

“兩位博士的意思,第一步先跟昌達集團合作進行工藝放大試驗,第二步再合作建設生產基地。關總葉總,你們覺得怎麼樣?”朱處長道。

“我補充一句,按照有關科研政策,如果雙方合作進行工藝放大試驗,昌達集團將享有部分科研成果所有權,這一點需要事先向兩位老總講清楚。”童偉補充道。

“如果合作進行放大試驗,我們最終將享有多大比例的成果所有權?”葉佳怡問道。

“根據放大試驗的投資情況,乙方享有從百分之十到五十不等的成果所有權。”老朱解釋道。

“我們同意這種合作方式,具體怎麼操作呢?”昌達集團第一次跟科研機構進行這樣的合作,關雲天對有關程序尚不清楚。

朱處長解釋道:“第一步,當然是擬定並簽署合作協議,在擬定合作協議過程中,需要對有關合作條款進行充分討論,以便雙方達成共識。第二步,就是專家們帶著項目跟乙方進行具體合作了,操作起來有點跟你們引進工業項目差不多。”

葉佳怡接了過去,“我想知道,將來建成生產基地以後,自然要產生經濟效益,對於利益的分配,雙方是按照成果所有權的比例,還是重新商定新的分配方案?”

“當然是重新商定分配比例,按成果持有比例分配利潤,乙方就吃大虧了,我們也不會那樣做。按慣例,到了生產階段,將前期的科研成果作為無形資產估價,跟生產基地的固定資產投資一並計入項目的總投資,然後計算雙方的出資比例,按這個比例分配利潤,對雙方都是公平的,也是行業內的通行做法。”老朱解釋道。

“朱處長,科技成果的

無形資產價值,又是通過什麼方式估算的呢?”葉佳怡繼續問道。

“這件事以前做起來既麻煩,又很難取得雙方的共識,現在簡單了,到時候隻需提供相關的材料,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做評估就可以了,中介機構的評估結果相對來說比較真實地反映了成果價值,一般都能得到雙方認可。”

“嗯,第三方評估的辦法比較公正,這種方式不錯,現在是不是應該就合作協議的框架和具體條款進行磋商?”關雲天道。

老朱長期主管單位的對外合作事宜,他對協議框架非常熟悉,甚至隨身帶來了合作協議文本,“協議框架幾乎千篇一律,所有合作項目的協議在形式上都大同小異,關鍵是具體條款,每個項目都有不同的側重點,需要雙方協商確定。”

昌達集團第一次跟科研機構進行這類合作,關雲天和葉佳怡都沒有什麼經驗,協商過程中,他們更多地是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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