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 小人之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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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兄妹最後這句無厘頭的話,讓法官和趙律師都覺得莫名其妙,主審法官不禁問道:“什麼叫無法履行相關責任?你們能解釋一下嗎?”

李老二依然低著頭,一言不發,李家大哥大姐相互交換著眼神,頗感無奈地說:“事到如今,也沒有什麼可隱瞞的,我們這位兄弟的情況,你們也知道了,他不務正業,沒有固定收入,日常生活都靠親戚朋友接濟,而且早已離婚,現在連個完整的家都沒有,他哪有能力履行還款責任呀!”

法官不以為然,“他沒有還款能力,不是還有你們兄妹倆嗎?你們也是老人的子女,這個責任你們推脫不了。”

“法官先生有所不知,我們兄妹倆年輕時就離家外出,一直工作生活在外地,父母除了把我們養大成人,我們沒有繼承父母任何財產,老人早就說過,由我們的兄弟替他養老送終,所以,我們沒有義務承擔這些債務。另外,我們都是普通工薪家庭,並且已經退休,現在靠微薄的退休金度日,我們也有一家人,雖然兄弟的情況很糟糕,但我們也沒有能力幫他。”原來,李家的大哥大姐想置身事外。

法官想了想,“我理解你們少小離家的處境,既然你們的兄弟不反對你們的說法,我也相信在為父母養老送終的問題上,你們的父母也許有過什麼說法。我的問題是,他們可曾留下過什麼遺囑?”

李家兄妹搖頭說道:“隻是多年前我們聚在一起時,老父親口頭上說過類似的話,而且還說過不止一次。”

“這就有點不好辦了!”法官雖然同情這兄妹倆,但法律是鐵麵無情的,“如果沒有遺囑,無論口頭上說過多少次也沒用,口說無憑,法庭講究的是證據!你們的老父親已經去世,沒有人證就必須要有物證,老人沒有遺囑,你們說什麼也無濟於事。所以,你們姐弟二人的責任是推脫不了的。”

“這裡是法庭,這樣的說法有什麼法律依據嗎?”李家大姐看上去對法官的判斷很不滿意。

“正因為是法庭,而你們又拿不出證明此事與你們無關的遺囑,無論從養育之恩,還是撫養法的法律角度分析,於情於理,你們都脫不了乾係。”

“但正如前麵已經說過的那樣,我們僅靠退休金生活,而且自己還有一家人,可以說也是月光族,沒有什麼存款,說實話,如果法庭非要讓我們承擔責任的話,我們同樣無能為力。”

難怪關雲天懷疑對方有預謀,看來對方早已預料到這樣的結果,李家老二從開始就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事到如今,他們的大哥大姐也開始耍賴了!

法官提醒道:“既然你們一次又一次地拒絕調解,非要來到庭審階段,就應該接受庭審結果,希望你們尊重法律,不要做無謂的抵賴。”

“法官先生,我們接受庭審結果,但情況已經說的很清楚,鑒於我們三方的條件所限,將無力履行還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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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什麼辦法呢?”李家兄妹三人,完全是一副賴皮腔調。

“不要以為耍賴就能逃避責任,你們不要忘了,一旦審判庭將結果轉交給執行庭,你們的銀行賬戶將會被凍結,另外,還可以進行財產拍賣。”

李家姐弟也許算計過,他們的兄弟除了有一套破舊樓房,可以說一無所有,至於家在外地的姐弟倆,除了居住的房屋和退休金賬戶,也沒有其他財產。他們認為,法院執行庭出於人道考慮,不可能拍賣兄弟居住的房子,對於家在外地的他們倆,執行庭有點鞭長莫及。所以,他們沒拿法官的警告當回事兒。

見此情形,趙律師提醒道:“還有一筆錢,不知李家姐弟是否考慮過?你們的老父親去世後,按政策規定,可以領到一筆喪葬費,根據老人的條件估算,這筆錢跟你們拖欠的各項費用基本相當。”

一聽這話,李氏兄妹的表情瞬間緊張起來,他們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原本以為通過耍賴哭窮可以蒙混過關,把老父親的喪葬費拿到手,各自分得一筆錢後,兄妹三人各奔東西,哪知道對方律師明察秋毫,早就盯上了這筆錢。

作為從業多年的資深律師,老趙經手過無數的民事糾紛案件,說實話,在本案中真要像主審法官說的那樣,通過執行庭拍賣財產查封賬號等措施,使判決結果得到執行的話,趙律師認為並不可取,一方麵涉案金額才幾萬塊錢,即使李家姐弟有財產,操作起來也很麻煩,而且大動乾戈不值得,另外,最為關鍵的是,除了他們的兄弟有一套破舊樓房,他們在本地沒有任何財產。

在判斷案情走向後,趙律師首先想到的就是老人那筆喪葬費,如果李氏兄妹同意,事情將變得非常簡單,所以,看見李氏兄妹耍賴,他也沒有說話,避免激化矛盾。

聽著法官跟李氏姐弟的交涉,對方隻字未提那筆錢,趙律師認為他們並非不知道,而是想故意隱瞞。

趙律師了解到,喪葬費的領取不僅需要老人直係親屬的簽名,還需要有關部門出具的各種手續,因為李姓老人的後事由老年服務中心處理,相關手續自然就在老年服務中心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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