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微量物證(1 / 2)

死者身份無法確定,就無法通過排查死者的人際關係推進案情。而且,凶手拋棄裸屍,很明顯就是不想通過衣著等信息暴露死者身份。

至於身份證、手機等物品肯定早就被凶手藏匿或者銷毀了。從這一點上來說,凶手的行為非常謹慎,結果顯然也是成功的。

陸川想了想,看向了楊森和老白:“楊哥他們在圍牆外采集了一些腳印,我想先試著分析一下。”

“還有,凶手在把屍體翻過圍牆扔進清河遊樂園這個過程,我想可以做一些數據上的分析。”足跡分析,劉國棟知道,陸川也比較擅長這個。

但是這次采集的足跡,清晰度非常差,而且是多個腳印疊加在一起的。

並且,根據張輝他們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初步走訪情況看,凶手拋屍的時間應該在昨天晚上十一點到淩晨六點之間。

因為張富貴每天巡場的最後一次時間就是晚上十一點。根據張富貴所說,他晚上巡場都是使用強光手電,將自己去不了的地方,邊邊角角都照一遍的。

屍體躺臥的位置,張富貴很確定昨天晚上十一點巡場的時候,沒有發現。

這就確定了凶手昨天晚上最早的拋屍時間是晚上十一點。至於淩晨的時間,是因為淩晨六點左右,天還沒亮的時候就已經有晨練的老人在小遊園裡走路。

對方如果在這個時間段拋屍,很容易被發現。在結合屍體被拋棄的時候,刮蹭到圍牆還有血液流出,之後才被凍僵硬來看,凶手拋屍時間肯定在昨晚十一點以後,今天早上六點以前。

而陸川等人趕到現場的時候,已經是早上10點了。圍牆外的小路已經不知道有多少晨練的人走過。

凶手即便真的留下腳印,經過多人踩踏後,陸川也很難分析出結果。

“腳印……先試試吧。”劉國棟顯然知道這裡邊的難度:“你說的數據分析是什麼意思?”

“是這樣的,”陸川打開自己剛剛在現場記錄的現勘筆記:“清河遊樂園施工現場圍擋的高度是兩米。”

“死者身高一米六三左右,體重在五十五公斤左右。”

“凶手想把這樣一具屍體翻過圍牆,首先可以確定凶手體力不錯。”

“而且凶手手臂伸起來的高度至少要超過圍牆,也就是兩米二的高度。”圍牆的具體高度,陸川在現場已經進行過仔細測量。

陸川伸出自己手臂示意:“正常人抬起胳膊的長度,也就是超過頭頂四十厘米。”

“這樣的話,凶手的身高至少也在一米八左右。”

“身高一米八,體力較好,凶手的性彆基本上可以鎖定是男性。”

“另外,我想對屍體對做一次微量物證采集。”微量物證采集?

“有把握嗎?”劉國棟之所以提出這個疑問,是因為微量物證的采集並不容易。

所謂的微量物證,其實就是極其細小的犯罪證據。從理論上來說,任何兩個物體的相互接觸,都會留下一定痕跡。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