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是怕對方沒死透,補刀的。
“下體雖然已經被大火燒焦,但解剖檢查的情況來看,應該沒有被侵害過。”
任強抓住了最重要的一點。
“接下來是二號屍體。”
這樣的話,兩個痕跡對比,陸川就能分析出騎乘電動車人的大概體重。
而這兩種情況,也有各自特點。
“另外,屍體腹部、後腰等部位,都有刀傷,有三處是生前傷,還有六處是死後傷。”
王長江開始彙報屍檢結果。
“不是在致命部位,四肢沒有被燒掉的部分,腹部和麵部都有死後傷。”
現在好了,有了凶手騎乘電動車離開的推論,那麼根據電動車輪胎印的空間距離,就有可能尋找到凶手的腳印。
每一條解剖結果都符合,才會給出結論。
另一種就是報複性殺人,感覺捅一刀不解氣,連著多砍幾刀。
所以,在火燒屍體的解剖屍檢過程中,王長江更加細心。
王長江指著照片中的地麵:“現勘那邊仔細檢查過,地麵又被摳挖的痕跡,粘附有血跡。”
陸川現在做的就是在火燒現場外,檢查能不能發現電動車的的輪胎印跡。
陸川那邊還在繼續做勘察。
“二號屍體被發現的時候,呈現趴臥在地麵上的狀態,四肢呈現爬行的運動態勢,這裡……”
因為補刀的目的是為了讓對方死透,確保殺人成功,所以奔著的都是要害部位,傷害方式都是捅刺為主。
其實,一般來說,死亡在大火中的屍體,因為呼吸過程中會吸入高溫氣體,整個呼吸道黏膜都會有紅腫,充血的情況。
“你的意思是,凶手騎電動車離開的?”
“一號屍體,女性,胸部有利器捅刺傷口,正中心臟部位,死者喉嚨、呼吸道、鼻腔內沒有明顯煙氣痕跡和碳末附著物,內臟顏色正常,可以判斷,在大火之前,被害人就已經失去生命特征。”
畢竟案發後,現場著火,到達現場的人太多了,地上滿是雜亂的腳印,誰也不知道這裡邊有沒有凶手的。
一般情況下,死者死後凶手還下刀的,有兩種情況。
任強再次提出疑問。
王長江環視一周,見大家都緊皺眉頭,知道沒有人再就一號屍體的情況提問題,接著繼續彙報。
“沒有被侵犯,但是屍體上有死後刀傷,是在致命部位嗎?”
劉國棟第一時間給秦勇做了彙報。
七年前,qz市法醫被全省通報批評,就是因為屍檢判斷失誤。
“二號屍體有沒有肢體劈砍傷?”
後來,凶手因為犯了彆事情,把這個案子帶了出來,才真相大白。
死者先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之後被人抬走,放火燒了屍體。
刑偵支隊會議室。
“沒有,二號屍體隻有腹部有刀傷,其他部位沒有發現刀傷。”
任強確認後,搖搖頭,示意他沒有問題了。
秦勇看向王長江,對方點頭,意思是自己的彙報結束。
“好,大家說說各自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