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1章 案件始末(1 / 2)

這麼多年來他殺了11個人,而且每一次作案之後都沒有被警方找到任何牽扯到他的線索。

是因為他在作案之前有非常詳細的周密的部署,才能夠做到這一切。

這一次作案是他自認為所有案件當中他做的最圓滿的一次,可是就是這樣一次圓滿的作案竟然被警察找到了自己。

他想不明白!

高曉光開始回答王鬆的這些問題。

首先是斷指。

“其實,切手指也沒什麼特殊原因,我第1次切手指的時候是因為那個人把我撓了一下。”

原來高曉光之所以切手指,是因為他的第1次作案的時候,被害人在掙紮的過程當中撓了他一下。

所以惱羞成怒的高曉光,直接就把對方的手指給剁了下來。

“後來在殺人的時候,我感覺應該有一個記號應該屬於有一個我的專門的標記,所以我每次殺人的時候都采用特定的手法先把手指做下來,然後強奸然後再殺人,殺完人之後再把他身上的一些東西割下來,帶回去做記念。”

根據高曉光所交代,他每一次殺人之後都會對比第1次殺人的一些手法和特征。

至於為什麼高曉光專門挑紅衣服的女子殺人,是因為他的第1個初戀就特彆喜歡穿紅衣服。

“當時家裡特彆窮,我姐姐還在擺地攤,那個時候家裡就給介紹了個女朋友。”

高曉光的第1次戀愛顯然是不如意的。

不僅不如意,甚至在這一次的談戀愛過程當中,高曉光受到了很大傷害。

“那女人嫌我窮,說我家裡沒有錢,說我是窩囊廢,但是你既然不喜歡我,那就彆跟我在一起啊,跟我在一起了還他媽出去跟彆人鬼混……”

那時候高曉光才不到20歲。

所以後來也是因為如此,高曉光挑選被害人的時候,全都是選的穿紅衣服的女子。

“至於那個黑色垃圾塑料袋,其實我從來都沒有去過鴻宏盛花園小區。”

每一次案件當中,高曉光故意留在現場的指紋或者是足跡,確實都是他偽裝出來的。

“我故意留在現場上的指紋,還有其他一些線索,就是為了給你們製造一些煙霧彈,而且這些人都是我精挑細選的。”

這些年來高曉光不僅開了連鎖超市,還陸陸續續的搞了一些其他的生意。

有的是他自己獨自搞的,有的是參股,有的是合夥,什麼樣形式都有。

而這些被害人全都跟他有一些交集。

但是交集又不大,基本上都是僅僅有過一麵之緣。

“我挑的這些人都有不在場的證明,我就想讓警察看看,你們能不能抓到我。”

很明顯高曉光是以一種挑釁的心理來布置這些煙霧彈的。

實際上他完全有可能或者隻是有能力把一些被害人較熟悉人的指紋或者是足跡或者是其他的物品遺落在現場。

但是高曉光沒有這麼做,他每次精心選擇的都是有不在場證據的。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