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0章 第二嫌疑人(1 / 2)

陸川入警時間雖然不長,但是這麼多年來在他手裡麵破過的案子可以說不計其數,但是至今沒有一起積案產生。

陳衛國現在就想著陸川多在高新區分局這邊待兩年,這樣的話高新區分局可以每年績效排名在局裡都是第一。

更彆說陸川在省廳那邊的關係,他即便在省廳重案組裡邊也是僅次於李東林的重要骨乾。

要不是陸川不想離開海州市省廳那邊,早就把他調走了。

最近高新區分局這邊接到天州市公安局北方縣分局一個協查函。

陳衛國和那邊北方縣公安局的局長是老同學,當年他們是同一批進入警察隊伍。

拿到這個協查函之後,陳衛國直接交給了陸川。

“這個案子是10年前的一個案子,當時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抓住了,但是在案發現場發現的指紋其中兩位和犯罪嫌疑人的沒有比對上,當時警方一直懷疑有第2個犯罪嫌疑人。”

陳衛國那邊介紹當時案子的情況,陸川這邊也在看相關的卷宗。

隻不過隨著協查函過來的卷宗並不全麵,隻是大概的案情介紹。

10年前北方縣公安局破獲了一起搶劫殺人案。

在案發現場,警方提取到了三枚指紋。

但是因為在指紋庫裡邊並沒有目標人物的指紋,所以比對方麵並沒有成功。

抓捕犯罪嫌疑人是警方根據被害人的人際關係,對方的電話通話記錄和當時其他人提供的情況確定對方的。

陳衛國對這個案子顯然比陸川拿到的案情通報裡的信息要多一些。

“這個案子10年前的時候,北方縣公安局那邊就發過來檢查通報,當時我那個同學還是那邊的刑警大隊的一個中隊長。”

陳衛國當年也在刑警上工作。

“當時在現場發現的三枚指紋裡麵有一枚指紋和抓到的犯罪嫌疑人是相符合的,也就是說警方當時抓到的嫌疑人人確實就是凶手,但是隻是其中之一。”

陳衛國接著解釋:“但是現場發現的三枚指紋裡麵隻有一枚和這個凶手比對成功了,而另外兩枚指紋沒有和這個凶手比得上。”

“當時的現勘技術還沒有像現在這麼發達,現場的腳印都沒有提取上。”

“所有相關的證據裡麵就隻有這三枚指紋。”

陳衛國繼續說道:“當時這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的時候就案子算是判了,隻是對方始終不說,另外一個跟他一起作案的人到底是誰。”

“後來案子宣判之後直接判了一個死刑,但是緩期兩年執行。”

緩期兩年,那就是死不了。

一般來說宣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隻要在緩期兩年範圍時間內,對方不故意犯罪的話,那麼在緩刑期兩年結束之後自動轉為無期徒刑。

而執行死刑緩期兩年的話,對方這個時候已經在監獄裡了,想要顧及犯罪的可能性也並不大,所以一般情況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都死不了。

所謂的無期徒刑,如果在裡麵表現良好的話,最短可以25年就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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