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9章 凶案背後的隱秘(2 / 2)

根據鄒兆輝所交代,兩個人第一次發生衝突的時間確實是16號晚上。

“那天晚上我回家有點晚,在外邊兒加了會兒班兒,結果回去的時候,我就看著李曉燕又在上網跟那個江東那個男的聊天。”

根據鄒兆輝所說,李曉燕去年的時候就打算要跟他結婚,但是周兆輝化名為王明輝,他本身就是通緝犯,根本沒有身份證,所以沒有辦法和李小燕登記。

李曉燕的年齡已經不小了,快30歲了,家裡催的也急他找鄒兆輝原本就是奔著結婚去的,結果現在兩個人又不能結婚,所以李曉燕又想起了在網上找網友。

“我當時跟他說再給我兩年的時間,如果身份證的事情還是解決不了的話,我們就一直過下去,反正我們之間有感情,領不領證又有什麼區彆呢?”

但是李曉燕並不同意鄒兆輝的這個說法,兩個人之間不領證總是差那麼個意思。

更何況鄒兆輝實際上和李曉燕在一起,也隻是想找個女人而已,他是沒有辦法結婚的,畢竟他化名為王明輝這件事情李曉燕並不知道。

李曉燕都不知道鄒兆輝的真名字是什麼,其實何談感情。

而且在李曉燕被鄒兆輝殺死沒幾天之後,鄒兆輝就交了新女朋友。

“前幾天我把藏起來的台式電腦,還有李曉燕的一些衣服飾品就都送給我新的那個女朋友了。”

這也是網警那邊為什麼能突然監測到李曉燕的qq號突然登陸的事情。

而且就在剛剛陸川審訊鄒兆輝的時候,外邊又傳遞來了一個消息。

孫彪那邊在調查李曉燕的銀行記錄的時候,發現掛在他名下的一張卡在李曉燕失蹤之後,曾經在海州市有過取錢的記錄。

這兩天孫彪那邊一直在通過監控尋找當時的取錢的人是誰,如果是李曉燕的話,就說明對方沒有失蹤,如果不是李曉燕的話,對方為什麼會有李曉燕的卡?

今天的時候終於在銀行那邊查到了相關的監控,取錢的人不是彆人,正是李曉燕的男朋友鄒兆輝。

“那個卡裡其實沒有多少錢,一共就3000多塊錢,因為我辦不了身份證沒有辦法開戶,所以我就隻能用李曉燕的銀行卡存錢。”

這幾年來鄒兆輝在外麵潛逃,一直沒有間斷找女朋友。

一個原因是想通過女朋友隱藏自己的身份,因為他自己不能夠使用身份證,所以就開不了銀行卡,那麼他找女朋友就能夠用對方的卡。

第2個就是解決自己的生理需求問題。

“說說誰的事吧。”

十分鐘前,周兆輝租房子的衛生間和廚房裡的地磚全部被翻撿出來之後裡麵的泥沙水泥進行檢測,已經在衛生間的殘渣裡發現了一些血跡殘留。

很顯然,這個地方就是鄒兆輝處理屍體的地方。

“16號那天我們吵完架之後就一直沒說話。,然後17號他上班回來我們又吵了一架,因為她又跟那個男的聊起來了,我們就打起來了,後來我就不一不小心失手把她掐死了。”

鄒兆輝殺完人之後,第1個想法就是把屍體處理掉,因為他們租住的小區人多眼雜,所以他不可能把屍體無聲無息的運出去。

於是,他想出了一個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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