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5章 十公裡範圍(1 / 2)

陸川和陳衛國這邊做彙報的時候,刑警大隊那邊的人已經在案發現場根據水流測算凶手拋屍的大概範圍。

法醫那邊雖然還沒有完成任務,但是基本的時間已經差不多出來了。

和陸川那邊的初步判斷相差不差,死者大概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在7天左右。

而根據目前的氣候和水溫來判斷的話,屍體在水中腐敗產生氣體導致屍體腐爛,能夠移動的時間應該在一天到一天半左右。

也就是說屍體在水中從懸懸浮狀態跟著水流前進的時間應該在5天半到6天。

遼河的水流速並不快,河麵比較寬廣水流的速度比較慢。

按照5天半到6天這個時間推算,屍體大概率出現在十公裡範圍內。

當然這隻是一個大概的判斷。

具體的poss點有可能近有可能遠,但是相差不會太大。

確定了範圍後,就是對附近進行走訪調查。

孫彪這邊派出兩隊刑警從遼河的兩岸以案發地點為中心,向上遊開始一直到10公裡,這個範圍內都要進行走訪調查。

關鍵是要查找附近的監控攝像頭,看看有沒有什麼異常人員,有沒有什麼異常發現。

這幾年來遼河上的運輸雖然停了,但是關於遼河的環境治理並沒有停,而且越發的提到了很重要的地位。

而且這幾年遼河上禁止捕撈普通的垂釣雖然可以,但是如果漁船想要作業捕撈的話是不被允許的。

這樣的話,在遼河兩岸裝設了不少監控攝像頭。

這些監控攝像頭可以幫助刑警較快的掌握屍體出現的最初地點。

當然因為涉及的距離確實比較長,10公裡範圍內所有的監控附近居住的居民都要進行走訪的話,這個工作量還是相當大的。

孫標這邊派出了兩個中隊,分彆在兩岸開始調查。

每一個中隊又分成若乾小組,有的查監控,有的走訪居民,各司其職。

同時各屬地派出所也要派出相應的警力,協助刑警這邊開展調查工作。

不過主要還是解放北路派出所這邊出的精力最多,畢竟案子是發現他們轄區範圍內的。

這裡就有一個案件管轄權的一個說法。

就比如這一具屍體來講,不管這個屍體是哪裡的。既然發現屍體的是海州市高新區分局這邊,那這個案子海州市高新分區來管。

即便查出來死亡人員不是海州市的人,是其他省市的,也同樣要歸口海州市高新分局。

陳衛國這邊大概了解了情況之後,跟著秦川一起去了市局,一起向上級領導作簡要的彙報。

刑警大隊這邊並沒有太多的線索案件也是並沒有決定性的進展,法醫那邊正在做屍檢,暫時隻出來一些表象信息屍檢報告還沒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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