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找到這個證人,能不能從他的供詞之中找到破綻呢?
良薑默默地記下來嚴七所住的村落,將卷宗重新放回原位。出了京兆府,天都快要亮了。
隨便尋個客棧,補了一覺,吃過東西,良薑便按照昨日卷宗所記載的地址,尋到了嚴七。
是個約莫四五十歲的光棍漢,渾身邋遢,袖口蹭得油光鋥亮,眼裡卻透著精明。
聽說良薑找他,光棍漢眯著眼睛上下打量,笑得甚至有點猥瑣。
良薑不想跟他廢話,直接從懷裡摸出一錠銀子,在他跟前晃了晃:“兩年前你親眼目睹的那場凶殺案,你一字不落地跟我說一遍,這個銀子就歸你。”
嚴七瞧得眼睛都直了。這銀子,足夠他買一群羊,有了羊,就有了媳婦兒。
因此立即將那日所見原原本本又說了一遍。
這番話,他在屯子裡不知道已經向著旁人吹噓了多少遍,因此說起來幾乎不假思索。
良薑卻並未將銀子給他,而是一本正經道:“我想知道一些彆人不知道的事情。”
嚴七搜腸刮肚,終於眼前一亮:“我知道那些刺客住哪兒!”
良薑頓時精神一震:“住哪兒?”
“住山上。”
良薑皺眉:“哪座山?”
“沒說。”光棍漢理直氣壯。
良薑耐著性子:“那你又怎麼知道他們住在山上?”
“他們殺人之後,其中一人順手牽走了我的羊,說回山上烤著吃。”
“還有說彆的嗎?”
“沒有了。”
“難道就沒人發現你?”
嚴七想了想:“我是傻人有傻福,當時我就窩在柴垛下麵,他們隻顧著牽羊,卻沒看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