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小會(2 / 2)

“LAPD裡麵有個好警察,有個被他們愛戴的警察,這樣,那些罪犯才不敢跑到富人區裡麵犯罪!”

“那該死的實驗室是什麼情況我不在乎,我隻知道,再用LAPD擋刀,洛杉磯會陷入徹底的混亂之中。”

一群人互相看了看,議長開口道:“各位的意思呢?”

大家微微點頭。

“很好。那就去辦吧。”這位議長看向市政廳那邊:“讓市政廳起草一分聘請書,然後交給局長委員會審核,讓他們寫一份推薦信,明天把文件送去參議院投票。然後告訴那幫家夥,如果他們想繼續呆在洛杉磯紙醉金迷,就放下自己黨派的身份,把這份文件通過了。”

“明白了議長先生。”

但是還有人提出了質疑:“可是,那個吉姆好像和那位FBI關係不錯,他如果要繼續調查實驗室的事情怎麼辦?”

議長看向漢森。

漢森哼了一聲:“怎麼辦?趕緊切割吧各位。如果這件事和你們沒關係,而是和彆的州,彆的什麼利益團體,甚至東海岸有關,那麼就讓他們頭疼去!難道各位想用自己的財產為他們背鍋嗎?很遺憾,至少我不想,所以.打個預防針,讓他們自己想辦法,讓相關證人自殺也好,還是扔個替罪羊出來也好。反正.我們不陪他們玩了。”

“是幫自己的黨派分擔火力,還是在洛杉磯繼續瀟灑快樂的生活,看你們自己選,反正這件事和我沒關係。我隻是個辭職的老頭而已。”

大家沉默了。

那位議長則是微微點頭,然後揮了揮手。

旁邊的人拿出了手機發了個信息出去。

在這個信息發出去之後,各大主流媒體幾乎是同一時間發表文章。

標題大概都是《一場突如其來的暴亂,一次完美的處理,LAPD,它比我們想象的更加的優秀》

是的,全部是歌頌與誇讚。

那位議長繼續說道;“那接下來就是湯姆遜的事情了。”

“法辦。”漢森直接開口。

一個坐在那裡的家夥突然說道:“但是他叫,湯姆遜·克裡斯,漢森,你知道這個姓氏代表什麼吧?”

“當然,大黨核心,國會議員,華盛頓要職。”漢森攤開手:“你們有更好的辦法嗎?”

“冷處理吧。”

“不可能,這件事過不去的,那群參與暴亂的家夥可不希望他活著,那家夥還在他們就危險了。我們必須給個說法。”

“湯姆遜也沒做錯什麼事不是嗎?隻是犯了一些小錯而已。”周圍一個人突然開口:“鑒於他的身份,送去聯邦法院吧?讓他離開洛杉磯,剩下的事情就簡單很多了。至少,這麻煩不該洛杉磯和加州來接。”

漢森沒有在說什麼,隻是撇了撇嘴巴,這就是有家族的政客啊。

不過漢森很明白,他改變不了什麼。所以就沒有再說什麼。

他隻是有些好奇,對於湯姆遜的包庇吉姆是怎麼知道的。還知道他肯定會被送出加州。

該死的,又輸了一百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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