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可能五秒鮮血就能遮擋視線了對嗎?”
“這個需要看傷口的方向和當時患者的身體姿勢。”
“那麼頭部遭受重擊會影響視覺嗎?”
“人的大腦在遭受重擊的時候的確會影響視覺,甚至短暫失明。”
“反對!”檢方現在有些生氣了,這個喬納斯,之前不是一直在從精神疾病方麵入手嗎?現在他是準備乾什麼?
“辯方律師這是在故意引導。”
“並不是,這是一個常識問題,腦袋上都出現一個可以造成失血性休克的傷口了,那衝擊力需要多大?這種情況下,他是為什麼會在倒地的狀態看清楚一個人是怎麼把另一個人推下樓的?”
說這些話的喬納斯語速極快的補了句:“如果是約翰隻是向著潘妮走去,但是被嚇壞的潘妮是在後退的時候不小心跌落的呢?”
他後麵這句話幾乎是貼著法官對控方“反對無效。”這幾話說出來的。
檢方此時大概也明白了。這個喬納斯是準備直接廢了一個他們的一個重要現場人證。
他說這些與法律無關,完全是奔著陪審團去的。
陪審團雖然會在開庭之前接受一些培訓,但是法律意識和他們這些從業者還是有一些差彆的。
這家夥說這些不是為了真相,而是告訴陪審團另一個可能的真相,哪怕這個真相其實並不存在。
這種律師常用的套路。
證人問詢的過程很快就過去了,這件事的證人其實也就那麼多,喬納斯找的證人都是來證明約翰是個性格穩定的老好人。
這一點毋庸質疑,不是老好人怎麼會被男銅盯上?不是老好人怎麼會最後才發現自己其實被綠了。不是老好人的話,怎麼會都被這麼對待卻隻是選擇流浪而不是去犯罪?
控方的證人則是在證明當天約翰的狀態很不對勁,完全可能殺人
而證人問詢環節之後,就是證物的呈現了。
控方這邊正在拿著幾張照片說道:“這是我們在受害者潘妮身上提取的指紋,從指紋的分布和位置來看,她完全有可能是被嫌疑人推下窗戶的,而且。當時在外麵的員工也聽到了潘妮大喊讓約翰不要過來。”
在說完照片之後,就是法院向陪審團展示具體證物的環節了。
但是這個時候那位檢察官卻傻眼了。
因為法院那邊等待著人把證物帶上了,但是來的人卻雙手空空如也。
關於證物這事,是要提前交給法院保管的,在需要的時候,法院會向陪審團展示證物。
但是現在證物去哪了?
檢察官看著法官,兩人大眼瞪小眼了一會之後,檢察官眼中滿是,你快把證物拿出來的意思。而法官估計也覺得這麼下去不是辦法,咳嗽了一聲暗示道:“恩。檢方的鑒定報告呢?”
這話傳到檢方耳朵裡,這位檢察官差點沒跳起來開罵。
因為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在回他的問題:“不好意思,證物我搞丟了。”
不過在短暫的失智之後,這位檢察官還是快速冷靜了下來。畢竟證物丟失這種破事。在美利堅司法上又不是什麼新鮮事。
隻是他們怎麼也想不到,一個流浪漢殺人的這種小案子,證物也能丟的。那不是一些敏感案子的專屬嗎?
“請稍等法官大人。”檢方就算覺得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但是因為以前的案子太操蛋了,所以有點責任心的,還是會帶著一些證據的。
因為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檢察官可能需要隨身攜帶某些證物,以便在需要時迅速展示,比如一份鑒定報告。
喬納斯一開始還沒明白咋回事,但是現在他也發現不對勁了。
不是?老王他們不會真辦成了吧?但這是怎麼做到的!
證據鏈完整才是程序判罰的關鍵,約翰殺人的時候相當於一個小密室,如果沒有證明潘妮就是他推下去的完整證據鏈,那這群檢察官說的再多也沒用!
喬納斯臉上滿是幸災樂禍的表情,他發現,那些翻找文件的檢察官額頭已經開始冒汗了。
是的,控方現在已經慌了,他們翻找了半天,愣是沒從一堆文件裡麵找到那個該死的鑒定報告!
我的鑒定報告呢!
我那麼大一份鑒定報告呢!
這一次,不等法官再說什麼。一個檢察官已經抬起頭:“我申請延期審理法官大人!”
那位法官喜出望外,他就等著這句話呢!畢竟證據是在他們手上丟的!
從法院走出來的喬納斯還覺得有點不現實,但是當他走進洗手間的時候。發現王富貴就在裡麵的一個坑位上站著。
“怎麼做到的?”喬納斯走到旁邊的位置上裝作不認識。
“彆打聽太多,現在有勝算嗎?”
“全部是勝算,不過你還能做到什麼?”
“再讓他們丟幾個關鍵的證據也不是不行。”
這一刻,喬納斯身軀忍不住微微顫抖了起來,一個律師,如果有了讓對手證據消失的能力
喬納斯感覺,美利堅曆史上第一律師的名頭正在向著自己招手。
不過喬納斯有一點不明白。這幾個被boss放棄的人。什麼時候有了這麼大的本事?
寫的好累,關於類似劇情後回儘量不碰,畢竟都是從美劇裡麵看的。而按照現實記錄又太無聊。
還有,上一章把約翰的名字寫成湯姆了,我也是寫完了才發現的,已經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