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陶朝著秦家宅院走去。
林謹言則是帶著封悅去林家。
現在的封悅氣質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以往是個乖巧甜美的姑娘,現在麼變得多了幾分自信這種獨特的韻味讓附近的行人瞧見回頭。
封悅將準備好的黑色墨鏡帶上,嘴角撇了撇:“若是被人認出來怕是回家都麻煩,指不定有人攔道讓簽名那可不好。”
“悅悅你說得對,可不能讓人認出你。”林謹言跟著點頭。
這般兩人走出機場都沒被人認出來。
坐上回林家的汽車。
封悅說道:“你查了沒,那版權是怎麼回事?”
“我打電話給報社問過來,沒見什麼人來找茬,要神版權啊!”林謹言說。
“而且,咱們的合同早就準備好了,還跟報社另外簽約了一份,日子都給改了,就算那如願當真來打官司,咱們證據在手裡,她有什麼辦法。”
林謹言說。
在寶島呆了一段時間,
林謹言的語言習慣也發生了巨大變化。
原本地地道道的京腔,現在機車得很。
聽著就極為……
不舒服!
當然,這是開車似乎的感覺。
司機心裡這麼想,可不敢說,這些大爺們不好惹,司機雖然也是八大員,但是跟這種看起來就富貴的少爺沒辦法比
“你放心,一會兒把你送到家裡,你儘管休息,我去報社跑一趟,明日開庭也不用怕!”
“好!”封悅這才滿意。
她帶著黑色的墨鏡閉著眼睛。
不一會兒就陷入睡眠中。
此刻的林陶莫名其妙的覺得京市空氣有些不對勁。
哪裡不對勁,她也看不出來。
她回到秦家以後。
發現秦寬不在家,她也沒打電話打算等秦寬回家以後給秦寬一個驚喜。
她朝著廚房走去。
對於封悅跟林謹言的歸來,蘇明阮很感興趣,甚至一直在關心這兩人的一舉一動,從江律師那邊聽見這人從寶島回來。
蘇明阮也精神起來。
這倆人回來,證明明天要熱鬨了。
開庭,她會去的。
林家跟秦寬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她猜得到封悅或者林謹言會用什麼手段。
然而……
不管什麼手段,她手裡有最初的手稿。
有簽合同的初始合同,甚至還有汪海陽打來的電話的錄音。
不管林謹言怎麼搞,她都不帶怕的。
同一時刻。
美洲。
莎莎跟劉智野終於回到劉家。
經過爭取二人拿下了去華國的名額。
這會兒開始探討用什麼來換取華國的手機技術。
莎莎想要用醫院剛退下來那批設備。
劉智野則是覺得,就算是醫院剛更新下來的舊設備,對於華國來講也是極為先進的東西,他主張去其他公司收購更落後的設備。
這樣一來,就可以源源不斷的和華國合作,爭取更多的利益。
畢竟一代設備可以換取一樣技術。
華國在電子設備這裡發展得好,有什麼用,技術還不是要掏出來。
隻有一個方向發展起來,也不行啊!
莎莎覺得:“那到底也是咱們曾經的國家,而且地大物博,江山代有才人出,指不定什麼時候就變得比任何一個國家都強大。
與其等那個時候錦上添花,咱們不如現在就雪中送炭。”
“你覺得華國會有什麼聰明人麼,那邊人擅長內鬥……彆忘了咱們是怎麼來到這邊的。”劉智野一番話讓莎莎啞口無言。
她想說在真的大是大非麵前,華國總歸萬眾一心。
至於內鬥,哪裡不內鬥。
哪裡都有內鬥。
小到一個家庭,一個家族,大到一個國家或者更大的地球。
隻要有人就會有鬥。
內鬥外鬥,都是鬥。
然而……
在這個方麵,家族的人都覺得劉智野的主張能帶來更多的利益,所以他們支持劉智野。
換句話說,莎莎可以去華國,但是要聽劉智野的主張。
這讓莎莎心裡不舒服。
然而……
她沒有辦法爭取權益。
家族插手的事情,她沒有任何決策的話語權。
這般,劉家還是購買去華國的機票。
想要出國,他們也得走流程,不然會被懷疑帶著什麼好東西去支援外部。
……
京市。
林謹言看著封悅在他的床上睡著。
便讓家裡司機送他去報社。
這個時間點,報社快要下班了。
汪海陽依舊坐在總編的位置上翹著二郎腿,喝著劣質茶,一會兒吐一口茶葉沫子。
直到看見從大門裡走進來的林謹言。
他立馬站起來。
低頭哈腰地迎接林謹言。
林謹言瞥了他一眼,說道:“去對麵咖啡廳說話。”
“好,好的林少爺。”汪海陽說著,跟在林謹言身後往對麵咖啡廳走去。
坐在咖啡廳裡,汪海陽的視線開始這裡看看那裡看看。
他甚至看見不少說著鸚語的外國人。
那些人頭發是金色的,皮膚更白一些,個頭麼,看著比他高了不少。
就連身上的衣服都那麼好看。
不愧是外國人。
強大!
汪海陽看一眼那些人,眼裡帶著羨慕。
如果他也能去一趟國外那是多幸福的事情啊!
可惜了,他去不了。
“林少爺,您來這兒是為了什麼?又看上哪本書了麼?
如果林少爺看上哪本儘管跟我說就是,我一定能把版權給你弄過來。”
“如願,就是那個小縣令的作者來過這裡嗎?”
林謹言問道。
王海陽還認真回憶一下,而後搖頭:“沒有!”
“林少爺難不成那作者給您惹了麻煩。”汪海陽慎重問道。
林謹言瞥了他一眼,點了點頭:“可不是,悅悅正在寶島拍戲,跟一些非常出名的人一起拍戲,隻要那個劇播出來,她就會變成國內最受歡迎的女演員。
然而,就在前幾天,京市法院傳來傳票,讓她回京打官司。”
林謹言說完,視線落在汪海陽身上:“你說,這是怎麼回事?”
汪海陽額頭汗水在這瞬間流淌出來了。
法院?
打官司?
那如願究竟是個什麼愣頭青,都窮到賣文字了。還敢跟林家打官司。
若是在官司過程裡,知道他貪墨了其中的十萬。知道他帶去的如願不是如願……不對他可以狡辯,說他帶著的才是如願,說如願將一份版權賣給兩個人了。
反正事情過後,他狡辯就是。
不這樣一來……
必須讓林家的人把那窮嗖嗖的作者給錘死。
“咱不是有合同,還把合同日期給提前了,之前還跟封悅女士簽約作者名變更協議,那合同日期我都弄到小縣令出版簽約前,即使他們告狀。
除非拿出來確鑿的證據,不然必輸無疑。”
汪海陽說完又一臉氣衝衝:“那如願也太貪婪了,都已經拿了一部分錢,還想著繼續靠著那本書吃飯。”
“既然這樣,我們對對話,明日若是需要你去作證,你知道怎麼做嗎?”
“知道的。”汪海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