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八
奸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士卒,互相爭鬥,致亂行伍,此為刁軍;犯者斬。
其九
所到之地,淩侮百姓,逼氵?婦女,此為奸軍;犯者斬。
其十
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為盜軍;犯者斬。
其十一
軍中聚眾議事,近帳私探信音,此為探軍;犯者斬。
其十二
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為背軍;犯者斬。
其十三
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俛首,麵有難色,此為怯軍;犯者斬。
其十四
出越赴伍,攙前亂後,言語喧嘩,不遵禁約,此為亂軍;犯者斬。
其十五
托傷詐病,以避征進,捏故假死,因而逃脫,此為奸軍;犯者斬。
其十六
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為弊軍;犯者斬。
其十七
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為誤軍;犯者斬。
頒布完了十七禁令後麵對眾將,
“今日本帥奉大王之命平定昆吾叛亂。此一去,諸位兒郎必須要人人奮勇個個爭先。有道是食君祿當報王恩。隻有這樣才不辜負大王對我們的期望!前部先行何在?”
這時,先行官大將隱航向前一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