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鑽法律空子的常老二(1 / 2)

我嶽父是朱元璋 悠小淘 2809 字 10個月前

“才三百,唉,小人還想著早日把他們都操練出來。”

“如此也才好幫二公子看護著咱們的那些海商船隊……”

“放心吧,這一批雖然隻有三百支,但是下一批的產量,大概能夠翻上一倍。”

常老二麵不改色地看著那些正在裝彈射擊的安保人員。

此刻那場地上滿是那彌漫的硝煙,這種熟悉的煙火味,實在是讓常二郎覺得十分的喜慶。

畢竟在並不久遠的將來,這種玩意,必然會成為大明精銳之師的單兵製式武器。

之所以常老二敢這麼明目張膽地在這上海縣用火槍訓練安保人員。

說起來,還是因為這貨鑽了《大明律》這部大明國家法典的空子。

現如今大明初期,火藥武器的殺傷力雖然並不如後世那麼強大,甚至都比不上明中期。

但是,老朱還是朝廷也都早在建國之時,就意識到了這火藥武器的破壞性。

所以,在大明立國之初,所製定的《大明律》中,就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

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盾)牌、火筒、火炮、旗纛、號帶之類的應禁軍器者。

如果私自持有,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自製造並私自持有則罪再加一等,杖一百流三千裡。

非全成者並勿論,許令納官。

所以,常二郎在最開始搞出燧發槍的時候,就給這玩意定性為火槍。

首先就從稱謂上避開了《大明律》上的寫得清清楚楚的那些違禁品。

其次,這廝在那老朱來到上海縣實地調研過之後,就已然暗戳戳地又去信寫給了自己親愛的姐夫哥朱標。

告訴朱標,你爹來到了我這裡之後,對我所做的一切都十分高興。

並且鼓勵我大起膽子,邁開大步,繼續深化變革。

努力將上海縣打造成大明帝國改革開放的典範縣城。

再有就是,上海煙花爆竹廠的各種煙花彈同樣得到了你親爹的欣賞和讚美。

認可了煙花彈這玩意可以軍民兩用,隻要能夠保證軍方的供應。

同時又還能夠惠及千家萬戶,提高老百姓們的煙花欣賞水平,提振國民情緒很有好處。

還有就是上海縣鋼鐵製品廠的煙花發射器,獲得了你爹還有信國公的一致好評。

認可了這種重量輕便,移動迅速,還能夠發射威力巨大的炮彈的火炮。

再有就是,你爹已經走了,但是我又有了一個靈感,我準備花自己的錢,用自己的腦子和手藝。

設計一種物美價廉,利國利民的單兵製式火藥武器。

被常老二的一通馬屁拍得麵紅耳赤。

再加上一向都很信任常老二能力的朱標,自然也就毫不猶豫地點了腦袋。

告訴常老二,你隻管搞,搞好了,搞出成績了,我來為你向我爹請功。

正是有了這位大明常務副皇帝陛下的鼎力支持。

常老二才敢直接對上海鋼鐵製品廠下達了開始進行火槍流水線生產的命令。

反正天塌下來有太子爺頂著,而且那三百支火槍,常老二在出廠之前,就已經讓人拿了十杆火槍,派出了幾位老手送往京師。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