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爆頭哥”周克華1(2 / 2)

從緬甸回到國內,他帶回來了一支m20類手槍。

就是這支手槍,開啟了周克華殺人魔之路。

2004年4月22日。

重慶江北區。

某公司的兩名女出納和會計,剛從銀行取錢出來,走了不到10米。

突然背後出現一名男子。

掏槍便向兩人射擊,一人頭部中彈當場死亡,另外一人重傷。

男子搶走兩人取出的7萬現金,隨即逃逸。

這便是周克華第一次搶劫殺人的過程。

從開槍到逃逸不到一分鐘,現場沒有給警方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1年後的5月16日。

周克華再次犯案。

重慶市漢渝路。

一對夫婦從銀行取錢出來,剛走到一個牛肉館前,就被周克華開槍射擊,一人頭部中彈,一人胸部中彈,兩人當場死亡。

槍聲驚動了一位過路男子,周克華立即開槍向他射擊,將他打傷。

周克華搶走夫婦17萬元逃逸。

這起案件,警方依然沒有獲取周克華的身份信息。

隻因為與前一起案件一樣都是發生在銀行門口,警方猜測是一人所為。

而通過現場目擊者描述形成的犯罪嫌疑人畫像,與真實的周克華相差很大,自然很難抓到凶手。

2005年10月16日。

周克華隨身攜帶著一支“五四”式手機,從昆明返回重慶。

他先從昆明乘汽車到宣威。

在宣威的候車室裡,遇到民警檢查,當場搜出周克華的手槍。

這一次。

周克華沒有反抗,他在接受警方、檢方和法院的問訊時,頭腦冷靜,回答順暢。

他說持槍是為了去賭場看場子,庭審中也沒自己辯護。

最後法院認為他認罪態度好,以非法運輸槍支罪從輕處罰,判刑三年。

沒有人知道,這時他身上已經背了三條人命。

2008年4月。

周克華刑滿釋放。

牢獄中的生活並沒有讓他收斂自己的犯罪行為,反而讓他變得更加凶殘。

2009年3月19日。

周克華在成都軍區駐渝部隊十七團營房門口,槍殺18歲的站崗哨兵。

並搶走站崗士兵的自動步槍。

另一位哨兵前來查看,被周克華打成重傷。

因為這次周克華使用了不同的手槍,所以沒人知道跟銀行槍殺案是同一個人。

軍隊將這起案件定性為恐怖襲擊,派特種部隊夜以繼日,全城地毯式搜查緝凶。

但周克華卻悄無聲息地溜到了湖南長沙。

2009年10月14日。

湖南農民李成壽在長沙市南郊公園被周克華槍殺,李成壽是來長沙給女兒帶孩子的,他身上隻有20塊錢,未被搶走。

李成壽為什麼會被周克華槍殺,至今是一個迷。

這一次周克華沒有一槍爆頭,而是在這個56歲的老人身上打了足足六槍。

第二天,警察將現場的彈殼送到公安部檢測。

結果令人大吃一驚。

這起案件與04、05年的銀行槍擊案使用的是同一把槍。

警方意識到,曾經銀行門口的那個冷血殺手回來了。

時間僅僅過去50天,周克華再次犯案。

12月4日。

周克華在長沙市芙蓉南路某銀行門前,槍殺一名取款男子,搶走現金4.5萬。

2010年10月25日。

周克華在長沙市雨花區,槍殺一位公司經理,搶走一台筆記本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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