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丁小萌於1993年6月25日,向顧廣明借款1100元,用於采購饅頭房設備。借款期限為半年,約定於1994年1月25日歸還。
下麵還有丁小萌的簽字和手印。
“看到了?錢是我出的,是我借給丁小萌做生意用的。你們一家不分青紅皂白打上人家家門,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這事往小了
說,是家庭矛盾,要是往大了說,就是人身傷害,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一句法律責任,驚得馬秋英和丁雲燕一愣,頓時像啞火了的炮仗,不敢再出聲。
“小蘭,試一試,看看能走嗎?”
顧廣明攙扶起丁小蘭,輕聲開口,語氣溫柔。
丁小蘭右手扶著生疼的膝蓋,試著抬腿向前走了一步。
隻是沒成想,小腿的疼痛程度,完全超出了她的預期,疼痛突然襲來,重心不穩,差點就朝前栽了出去。
幸好顧廣明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即將摔倒的丁小蘭。
“小蘭,我看你現在的身體情況,已經屬於輕傷了。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帶你去鎮醫院出一份傷殘證明,就算是一級輕傷也是可
以索賠的,至少是500塊錢。如果你覺得隻是賠償還不不夠,你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顧廣明眼神掃過馬秋英母女,神色淡淡。
隻是他說出的話,卻讓馬秋英和丁雲燕小腿一抖,差點站不住。
賠錢?訴訟?打官司?那豈不是要把臉丟光了?
想到這,馬秋英有些心慌。
“小蘭啊,你你可彆犯傻啊,我可是你奶奶,你.你可不能乾出那種缺德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