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那人三十出頭的樣子,頭發梳理的油光發亮,大熱天卻一身西裝革履,胳膊下夾著個公文包,手裡還拿著個大哥大,正一
臉惱怒地站在供銷社中央不停地吼叫著:
“是誰偷了我的表,趕緊乖乖交出來。我告訴你們,我那塊表可是金表,值五千多塊錢。知道五千多塊錢是啥意思不?意思就是
你偷了價值五千多的金表,坐牢是要坐十年的!”
丁小萌看著那人惱怒的樣子,不覺心裡升起厭惡。
金表?五千?
莫非是來炫富的?
隻是看這派頭,應該是個很有錢的人了吧?雖然看著穿著打扮一點不低調,但他到底是真的丟了金表,還是製造輿論炫富,丁
小萌也搞不清楚。
費那個心神乾什麼,跟她又沒關係!
想到這,丁小萌拉起丁小蘭就準備走,卻被那人一下子攔住。
“你們不能走,現在誰都不能走!我的金表在這被偷了,必須一個一個搜身,得找出那個小偷,把我的金表拿回來,你們才可以
走!”
男人有些叫囂著,衝著丁小萌,也衝著眾人大喊道。
“這位大哥,你丟了東西,我表示同情,但一看你就是個成功人士,基本的法律條文你得清楚吧?你不讓我走,是侵犯了我的人
身自由權,你要是搜身,就侵犯了我的**權。我想請你搞清楚,懷疑彆人之前,先要拿出證據!”
丁小萌一臉正色,對著那中年男人說道。
“證據?你就是證據啊!你們看看啊,看一看,看這幾人穿的,舊衣服,破鞋子,一看就是哪個窮旮旯裡出來的人。供銷社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