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殺與不殺(2 / 2)

“但你今天就算殺了我們,我們依舊不服!”

張北辰問道:“為何不服?”

虞勇說道:“私鬥、械鬥,又不是隻有我們參加。至於打死人,年年都有人打死人。前年,我的小兒子就被他們打死了,打人者也沒有受到懲治!”

“現在罰我們,我們當然不服!”

“法不究過往!以前發生的事情,之前的縣令都已經處理。有不當之處,你們可以上告,本縣自會審理!”張北辰說道,“《墾草令》即發布起,法令已經通知全縣,你們也是知道了。為什麼知法犯法,無非是心存僥幸,覺得法不責眾,便蔑視法令!”

“虞勇、萬平安,還有你們。你們都是當過兵的人,如果你們犯了軍規,能逃避嗎?”

“老子從不當逃兵!”幾人依舊昂著頭。

“《秦法》如軍令!”張北辰嗬斥道,“犯了法,就要受到懲治!”

虞勇等人氣勢有些虛,他強撐著說道:“那大人殺了我便是,何必多費口舌?”

“立法,不是為了殺人,而是為了救人!”張北辰繼續說道,“爾等,我問你們,你們為什麼當兵,為什麼上陣殺敵?”

“當然是為了保家衛國,建功立業!”幾人說道。

“為了保家衛國是吧?”張北辰反問道,“你們是為了保護秦人,所以上戰場。下了戰場,你們反而在殺秦人,豈不是自相矛盾?難道說,保家衛國隻是你們的借口?”

聽到張北辰這麼說,虞勇等人當即就忍不住了,他們不怕死,但念及名聲和臉麵。

虞勇紅臉脖子粗的喊道:“當然不是借口!我們本來也無意打死他們,但他們得勢不饒人,要霸占這龍眼泉!我們不得不爭!”

“大人,你是吃官家飯的,災年荒年,你都餓不著。可我們這些平民百姓,要是沒有了水灌溉田地,來年就隻能餓死!”

“大人,如果是你,你爭不爭?”

虞勇這句話說到了眾人心裡,百姓們紛紛喊起來:“是啊,我們不爭,就隻有等死!”

“龍眼泉應該是我們白家的!”

“以前是我們楊家人先發現的!”

“你們兩家霸占了,我們其他姓的,就不能用水嗎?”

眼看著現場又要亂起來,張北辰再次喝止眾人。

虞勇等人依舊一臉不忿,說道:“大人,你今天可以殺了我們。我們都是老東西,活不了幾年,死了也不怕。但他們,沒有水,他們明天還是會打起來,後天,明年,還是一樣!”

“隻要打起來,就會傷人,死人!你要殺,不如把我們全殺了,省得麻煩!”

“對,把我們全殺了,來啊!”犯人們全部叫喊起來。

“肅靜!”張北辰看向他們,說道:“我知道你們的難處,有問題就要解決!但絕不是用打架,械鬥的方式解決!”

“打傷對方,打死對方,水就能多出來嗎?嗯?水少一點,你們就對外姓動手,要是再少一點,你們是不是就要對自己的同姓,對父母子女動手?難道我們秦人,是沒有開化的野人?是一群食人凶獸?”

張北辰這話把眾人暫時喝住了,眾人紛紛沉默。

“大人,我們不是野人,我們也不想私鬥。可我們想活下去,這難道有錯嗎?”虞勇問道。

“想活下去,沒有錯。但你們用錯了方法!”張北辰說道,“解決問題的根源,不是搶水,而是想辦法修水利工程,打井、修水渠、水庫,這些才是正道!”

“嗬!”幾名老兵冷笑,“你說的容易。我們又不是傻子,我們不知道打井取水,不知道引水嗎?”

有人說道:“白楊縣沒有大河,想要引水,得修建幾十裡的水渠,誰來給我們修?至於打井,這裡除了龍眼泉,根本打不出水來。地底全是石頭,打了幾百尺深都沒見水,還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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